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18-006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205974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奥特迅 股票代码 002227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吴云虹 郑黎君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 办公地址 路 3 号奥特迅电力大厦 路 3 号奥特迅电力大厦 电话 0755-26520515 0755-26520515 电子信箱 atczq@vip.163.com atczq@vip.163.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一)智能一体化电源设备 公司拥有20多年工业大功率充电设备研发、制造、运行经验,是电力自动化电源细分行业的龙头企业,负责起草或参与 1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制定了40多项国家和行业标准,是我国唯一进入核电站1E级(核安全级)高频开关直流电源装置的供应商;智能一体化电源 系统由交流电源、直流电源、交流不间断电源、通信用直流变换器、逆变电源、总监控单元组成,主要应用于国家电网、南 方电网及各大发电公司的变电站、发电厂、冶金、石化、城市轨道交通等领域;核安全级电源产品不仅高质量满足核电站运 行的要求,填补了国内空白,更是打破了国外对该类产品的长期垄断,降低了国内核电设备的采购成本,推进了核电设备国 产化。 为实现2020年GDP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2016年至2020年中国经济年均增长底线是6.5%。预测 2017-2020年的全社会用电量增速有望分别为:6.5%、5.5%、5.4%和5.1%,全社会用电需求将稳步增长。基于智能电网基础 设施建设的逐步完善及分布式能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国家电网预计2018年电网投资达4989亿元。历年来,公司直流操作电 源设备在国网、南网的同类设备供应商中交付与运营的设备一直名列前茅;2017年开发的基于智能型母联装置的高可靠性直 流电源系统将为两网带来更高运行可靠性,也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华龙一号”是在我国30余年核电科研、设计、建设和运营经验基础上,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研发设计,具有完整自 主知识产权的第三代先进压水堆核电机型,能够抗击大型商用客机恶意撞击。2015年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核电技术 “华龙一号”通过产品鉴定,于2017年正式交付中核的首个示范项目“福清”二期工程(5、6号机组)运行并通过产品验收, 历时三年,终于落地。中核巴基斯坦卡拉奇K2/K3项目于2017年9月开始陆续交付。中广核华龙一号的首堆也将2018年5月份 在广西防城港3、4号机组交付。2018年3月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新增核电装机约600万千瓦。 2018将是核电投产大年,三代核电正式商运有望带动新项目获批开建,国内核电行业即将迎来新一轮高速发展期;目前核电 的商业应用场景仅限于电厂发电,未来随着核电安全性的进一步提升以及反应堆的小型化、模块化,核电在其他民用场合的 应用范围会逐步打开。另外,华龙一号也实现中国自主先进核电技术在海外市场落地。我司作为华龙一号的供应商,在“一 带一路”战略指引下,核电设备未来也有较大的可能在海外订单上取得突破。 (二)电动汽车充电业务 公司自2009年起进入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研发及制造领域,成功研发出二十余款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并在全国范围内广泛 应用;在2015年成功研发了国内首套电动汽车矩阵式柔性充电堆,以“兼容现在、达济未来”的设计理念,“功率共享、按 需分配”的智能分配模式,填补了国内空白。公司在2015年起进入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领域,并探索出了全新的基 于充电堆技术的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模式,致力于为城市打造安全、便捷、低碳的公共充电网络,推动电动汽车行业快速、 健康发展。 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目标是到2020年,建成集中充换电站1.2万座,分散充电桩480万个,以满足全国500万辆电动 汽车充电需求。受制于日益增长的充电需求与充电基础设施的供给、城市电力负荷与公用停车位数量紧张的矛盾就日益突出, 我司第二代充电技术——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堆突破了原来一车一桩(固定功率)模式,为有效解决上述矛盾提供了良好的 整体解决方案。在报告期内,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堆技术在兰州皋兰充电站、广州竹山停车场充电站一期、广州门口岗停车 场充电站、广州珍宝大厦充电站、广州市第二公共汽车公司增城职教园充电站、广州市第二公共汽车公司番禺金山谷充电站、 广州珠吉公交车充电站、广州龙洞公交车充电站等多地区获得了客户的肯定与广泛运用;同时公司投资建设并投入运营的多 座充电站也为广大市民提供了良好的充电体验,并取得一定社会效应与经济效益。 (三)电能质量治理设备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电能质量问题成为电力用户日益关注的问题之一。对电力用户来说,开展电能质量治理, 虽然前期存在一些固定投入,但是后期回报可观。公司从2011年起进入电能质量设备领域,经过多年研发与技术储备,已完 成电能质量装置包括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高低压APF、SVG等完善的产品系列,可广泛应用于变电站、发电厂、城市轨道 交通、电气化铁道、楼宇、企业等多种领域;公司研制了功率范围覆盖50KW-500KW的电池储能控制系统(PCS),可并网、 离网运行,并可多台设备并联组成更大功率的系统,广泛应用于智能微网和发电、输电、变电、配电和用电各个环节的电池 储能系统。 2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近日,中国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2018-2023年中国电能质量治理产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指出,今年, 我国电能质量治理市场规模预计将达1187亿元,并且此后将保持每年百亿元的稳定增长态势。 随着我国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快速发展,电气化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加速,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大规 模使用和各种新型电子设备的出现,由此产生了一系列新的电能质量问题,也加剧了以往一些长期存在的电能质量问题。在 此背景下,我国电能质量治理市场将呈现稳步增长趋势。2017年公司电能质量治理设备实现营业收入1850万,较上年增长 92.67%。 由于我国尚处于电能质量产品的初级阶段,而且很多建厂较早的大型企业尚未完成自动化改造,因此电能质量治理设备 在所有产品中需求最高,接近整体的80%。据了解,目前电能质量企业主要侧重点还是电能质量治理设备的研发和销售,电 能质量监控设备产品则相对较少,因此电能质量治理设备与服务是一片有待开发的市场蓝海。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比上年增 2016 年 2015 年 2017 年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366,535,958.90 360,965,806.28 360,965,806.28 1.54% 343,762,698.99 343,762,698.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4,840,071.71 9,115,523.23 9,115,523.23 62.80% 9,561,757.01 9,561,757.01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13,399,067.86 5,666,021.70 5,666,021.70 136.48% 6,311,361.89 6,311,361.89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7,345,466.81 -41,205,545.11 -41,205,545.11 166.36% 28,141,548.75 28,141,548.75 额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73 0.0413 0.0413 62.95% 0.0438 0.04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73 0.0413 0.0413 62.95% 0.0436 0.043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5% 1.16% 1.16% 0.69% 1.26% 1.26% 本年末比上年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2015 年末 末增减 3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1,070,589,003. 1,000,568,830. 1,000,568,830. 1,009,476,458. 1,009,476,458. 资产总额 7.00% 15 00 00 21 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806,467,089.17 794,021,601.55 794,021,601.55 1.57% 776,578,913.93 776,578,913.93 产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该准则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同时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 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本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对于该规定影响的财务报表列报项 目金额进行了调整,将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与公司日常相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调整至“其 他收益”11,327,409.73元,对于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交易,不予追溯调整;对于2016年财务报表中可比期 间的财务报表也不予追溯调整。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2017 年5月28日起施行。本公司根据该准则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 在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 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本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 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规定,对于该规定影响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金额进行了调整,将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 月31日期间发生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2,916.02元,对于2016 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 -23,239.40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44,706,405.25 93,019,627.83 77,406,413.36 151,403,512.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482,375.73 8,538,813.64 622,151.79 13,161,482.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7,504,857.03 8,191,650.68 324,179.25 12,388,094.96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188,270.71 -26,554,695.80 -14,401,467.06 85,489,900.38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报告期末表决权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34,058 一个月末普通股股 33,420 恢复的优先股股 0 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 0 东总数 东总数 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量 股份状态 数量 4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欧华实业有限 境外法人 57.57% 127,003,614 0 公司 深圳市宁泰科 境内非国有 技投资有限公 2.74% 6,046,161 0 法人 司 深圳市盛能投 境内非国有 资管理有限公 2.70% 5,945,562 0 法人 司 深圳市欧立电 境内非国有 1.23% 2,707,970 0 子有限公司 法人 中央汇金资产 管理有限责任 国有法人 1.21% 2,671,900 0 公司 深圳市大方正 境内非国有 祥贸易有限公 0.74% 1,621,538 0 法人 司 万华强 境内自然人 0.45% 984,577 0 马晓兰 境内自然人 0.29% 648,799 0 马智勇 境内自然人 0.29% 640,889 0 廖晓东 境内自然人 0.20% 440,000 220,000 截止本报告日,欧华实业的股东为廖晓霞女士,其持有欧华实业 100%的股份;盛能投资的 股东为廖晓东先生,其持有盛能投资 100%的股权;宁泰科技的股东为詹美华女士,其持有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宁泰科技 100%的股权;欧立电子的股东为肖美珠女士和詹美华女士,分别持有欧立电子 80% 动的说明 和 20%的股权;大方正祥的股东为詹美华女士和詹松荣先生,分别持有大方正祥 90%和 10% 的股权,上述自然人之间存在亲属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 不适用 说明(如有)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度,公司围绕管理层制定的发展方针,积极推进各事业部的业务发展。2017年度,公司取得阶段性经营成果,实 现营业收入36,653.6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5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84.0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 62.80%。 电力自动化电源业务方面,市场需求保持相对平稳的低增长态势,市场需求主要为旧设备改造,公司在确保电网设备 的中标份额外,重点开发电厂变电站设备改造市场,客户群体也逐步由电网、发电集团为主向企业用户过渡。报告期内,公 司采取多项措施加大货款回收力度,确保应收账款回款工作取得较大成效。 电动汽车充电业务方面,公司一方面积极开展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电动汽车充电堆、电动汽车充电站监控系统的销 售业务,并成功中标国家电网2017年电源项目第二次、第四次和第五次物资采购中的充电设备招标项目,以及广州二汽、三 汽等充电设备招标项目;另一方面,公司积极推进基于电动汽车充电堆技术的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的建设和运营,目前已 在深圳等地建设数十座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为客户带来了良好的充电体验。 电能质量业务方面,公司产品进入全面“模块化”阶段,原有400V 50A APF、75A APF、50kvar SVG等模块化产品持续 备货及销售,并完成了100A APF、100kvar SVG等模块化产品的小批量试制、优化及市场投放。负责电能质量业务的子公司 西安奥特迅电力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并且荣获2017年陕西省电源协会“行 业领军企业”称号。2017年度,该子公司凭借完善的管理体系以及完整的产品线,得以开拓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内部管理体系,严控成本费用支出。一方面,通过优化内部管理体系,得以提升公司内部沟通 运作效率,使各岗位人员高效地贯彻管理层的各项经营决策,提高公司整体综合实力;另一方面,通过严控成本费用支出, 避免公司资源的浪费,提高产品毛利,最终改善公司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进行采购环节改革,从合同文本及采购流程等各多方面进行管控,采用多样化采购策略,通过集中 招标、引入及优化供应商等方式在确保质量优先的情况下降低物料采购成本,减少库存的同时保持物料的稳定及时供应,为 生产环节提供有力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面向行业发展的需求和痛点,重点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模式” 的研究,重点开发了基于智能型母联装置的高可靠性直流电源系统等新产品,还启动了深圳市重大项目“智能共享型电动汽 车大功率充电设备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全新的发展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启动奥特迅工业园的投资建设,该项目能提升公司现有产能,致力于打造空间结构布局合理、自动化程 度高的电力电源及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生产基地。目前,已完成桩基等基础工程,进入主体工程施工阶段。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6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 营业利润比上年 毛利率比上年同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期增减 电力用直流和交 流一体化不间断 242,898,228.20 88,864,757.89 36.59% -14.51% 3.93% 6.50% 电源设备 运行设备维护 6,066,066.75 5,245,265.73 86.47% 40.80% 22.06% -13.28% 电动汽车快速充 81,249,517.73 33,124,964.38 40.77% 54.06% 76.36% 5.16% 电设备 电能质量治理设 18,497,428.02 8,935,301.25 48.31% 92.67% 386.84% 29.19% 备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按业务年度口径汇总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估计变更 为进一步完善应收账款风险管控制度和措施,有效控制应收账款坏账风险和实际坏账损失的发生,客观公允地反映企业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加强应收账款的回收和考核,结合行业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账 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变更,半年内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从5%变为0。 2017 年 3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会 计估计变更事项,变更后的会计估计从2017年4月1日起正式执行。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0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2、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该准则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同时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 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7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对于该规定影响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金额进行了调整,将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与公司日常相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调整至“其他收益”11,327,409.73 元,对于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交易,不予追溯调整;对于2016年财务报表中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也不予追溯 调整。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2017 年5月28日起施行。本公司根据该准则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 在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 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本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规定,对于该规定影响的财务 报表列报项目金额进行了调整,将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从“营业外收入”和“营 业外支出”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2,916.02元,对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从 “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调整至“资产处置收益”-23,239.40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对 2018 年 1-3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廖晓霞 2018 年 4 月 23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