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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 特 迅: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瑞)2020-04-24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瑞)



各位股东、董事:

      大家好!本人作为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

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公司 2019 年度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19

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董事汇报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

下:

                                                   以通讯(视频)方式参   委托出席次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数

      董事会             4               2                  2                 0
     股东大会            2               0                  0                 0

      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9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

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亦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发表独立
序                                                                                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          意见的董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号                                                                                类型
                                  事会届次
                                  第四届董
                                              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1      2019 年 04 月 27 日        事会第十                                        同意
                                              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次会议
                                             1
                            第四届董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2     2019 年 04 月 27 日   事会第十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   同意

                            二次会议    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四届董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累计和
3     2019 年 04 月 27 日   事会第十    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     同意

                            二次会议    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
                                        关于公司 2018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
4     2019 年 04 月 27 日   事会第十                                     同意
                                        独立意见
                            二次会议
                            第四届董
                                        关于公司《2018 年内部控制评价
5     2019 年 04 月 27 日   事会第十                                     同意
                                        报告》的独立意见
                            二次会议
                            第四届董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6     2019 年 04 月 27 日   事会第十                                     同意
                                        2018 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二次会议
                            第四届董    独立董事关于 2018 年度关联交易
7     2019 年 04 月 27 日   事会第十    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   同意

                            二次会议    项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8     2019 年 04 月 27 日   事会第十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   同意

                            二次会议    机构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反担
9     2019 年 07 月 23 日   事会第十                                     同意
                                        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次会议
                            第四届董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10    2019 年 08 月 29 日   事会第十    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同意

                            四次会议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
11    2019 年 08 月 29 日   事会第十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同意

                            四次会议
                            第四届董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办理
12    2019 年 08 月 29 日   事会第十                                     同意
                                        资产抵押贷款担保的独立意见
                            四次会议

     三、   召集、参加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
    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1、2019 年度,本人召集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的议案》;

    2、2019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

下议案:《2018 年度报告及摘要》、《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8 年度

利润分配》、《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关于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

    3、2019 年度,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披露工作,保证 2019 年度任期内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

入了解公司的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

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为决策所需

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

案,首先对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

观、审慎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

   五、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

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公司重大项目的推进情况及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检

查,运用自己的专业化知识,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

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沟通,时刻关注外

                                    3
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   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   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黄瑞

    电子邮箱:huniu@szpt.edu.cn

    2020 年度,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积极有利的

作用。




                                                            黄瑞

                                                       2020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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