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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 特 迅: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宏图)2020-04-24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宏图)

各位股东、董事:

      大家好!本人作为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

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公司 2019 年度的相关会议,对董事

会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

就本人 2019 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董事汇报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

下:

                                 现场出席次     以通讯(视频)方式   委托出席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数
                                     数            参加会议次数        次数
      董事会            4             3                 1               0
     股东大会           2             2                 0               0

      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9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

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亦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发表独立
序                                                                          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     意见的董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号                                                                          类型
                              事会届次
                              第四届董
                                           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1       2019 年 04 月 27 日   事会第十                                      同意
                                           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次会议
2       2019 年 04 月 27 日   第四届董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同意
                                          1
                             事会第十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
                             二次会议    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四届董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累计和
3      2019 年 04 月 27 日   事会第十    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     同意
                             二次会议    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
                                         关于公司 2018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
4      2019 年 04 月 27 日   事会第十                                     同意
                                         独立意见
                             二次会议
                             第四届董
                                         关于公司《2018 年内部控制评价
5      2019 年 04 月 27 日   事会第十                                     同意
                                         报告》的独立意见
                             二次会议
                             第四届董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6      2019 年 04 月 27 日   事会第十                                     同意
                                         2018 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二次会议
                             第四届董    独立董事关于 2018 年度关联交易
7      2019 年 04 月 27 日   事会第十    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 同意
                             二次会议    项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8      2019 年 04 月 27 日   事会第十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   同意
                             二次会议    机构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反担
9      2019 年 07 月 23 日   事会第十                                     同意
                                         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次会议
                             第四届董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10     2019 年 08 月 29 日   事会第十    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同意
                             四次会议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
11     2019 年 08 月 29 日   事会第十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同意
                             四次会议
                             第四届董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办理
12     2019 年 08 月 29 日   事会第十                                     同意
                                         资产抵押贷款担保的独立意见
                             四次会议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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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召集、参加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19 年度,本人召集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2018 年度报告及摘要》、《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8 年度利润分配》、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 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9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 2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办

理资产抵押担保的议案》。

    2019 年度,本人参加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薪酬的议案》。

   五、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在决策中发表专业意

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于需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及时向公司充分了解相关

情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的做出判断。

    2、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并推动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增强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3、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

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执行情况。实地考察,审阅相关材料,与公司管理层、

会计师等见面,关注公司治理情况。

   六、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

                                    3
公司的经营情况。

   七、   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   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张宏图

    电子邮箱:htzhang@ccitc.net.cn

    2020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

立运作,保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不断发展,维护公司

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张宏图

                                                      2020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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