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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 特 迅: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19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21-001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书面文件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下午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路 3 号奥特
迅电力大厦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
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廖晓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孙公司
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孙公司肇庆鼎迅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迅新能源”)
因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申请不超
过 5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为上述事项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肇庆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事宜以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肇庆分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孙公
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提高
上市公司质量自查报告>的议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 号)、《深圳
证监局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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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深证局公司字〔2020〕128 号)要求,公司就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财务管
理、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内幕交易防控、大股东股票质押、并购重组、股份权
益变动的信息披露、承诺事项、选聘审计机构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十个重点问
题进行逐个梳理,全面自查。经认真对照自查,未发现存在重大违法违规事项和
侵害上市公司利益事项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治理水平的违法违规事项。公司
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
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
的治理水平。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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