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奥 特 迅: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04-28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
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 1 页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的总体情况

    公司根据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照风险导向
原则,确定了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事项及高风险领域。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将按照监管部门有关内部控制
制度的要求和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将重点关注重要业务和子公司管理,继续完
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提高防范风
险能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本公司规范运营和健康持续发展。

    本年度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风险管理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
任、企业文化、内部审计、资金活动、生产经营、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
务、研究与开发、关联交易、担保业务、募集资金、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固定
资产管理、子公司管理、信息披露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1、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

    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中国证监
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的规定,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的规范运作。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 2 页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架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组成,分别行使权
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的职能,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勤勉尽责,各机构运行情况良好。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确保所有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

    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经营决策权,对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
制的执行。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决
策事项在其专业领域里起到了咨询、建议的作用,并独立做出判断,很好地履行
了职责。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日常工作。

    监事会:行使监督权,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的行
为和公司财务进行监督及检查,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公司监事会由3名
监事组成。

    经理层:行使执行权,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和有效执行负责,
通过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各控股子公司和职能部门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保证
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各控股子公司和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的各项决策,完成生产经营任务,管理公司日常事务。

    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投资、薪酬与考核、提名、审计等专门
委员会,并在董事会内部按照职责分别行使各专项职能。其中,提名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在完善公司治
理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2、人力资源

    公司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实行分配激励和绩效考核相结合的人力资源
制度,充分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公司人力资源部通过建立与公司战略、经营目
标相一致的组织和个人绩效目标计划,完善了与业绩考核挂钩的薪酬管理,并建
立和实施了较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晋升和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为公司的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 3 页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保证。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特定工作岗位所需的人员能力水平的设定,以及对达到
该水平所必需的知识和能力的要求,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对销售部、客服部
和人才储备的新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对新工人进行技能、安全知识培训。针对不
同岗位展开各种形式的培训教育,使员工都能胜任目前所处的工作岗位。每年人
力资源部按各部门提交的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在年内完成该计划。

    公司制定了《员工手册》,对员工的聘用、解聘、考勤、薪酬与福利、奖惩
进行规范管理。

    3、社会责任

    公司一直注重企业的社会价值的实现,以“为股东提供回报、为员工提供平
台、为客户创造价值、为社会创造繁荣”为己任,在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含服
务)、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促进就业、员工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了合理约束,
切实做到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诚信对待和保护其他利益相关
者,尤其是员工、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进环境保护与友好、资源节约与循环等
建设,以自身发展影响和带动地方经济的振兴,促进公司与社会、社区、自然的
协调、和谐发展。

    4、企业文化建设

    公司管理层重视企业文化在公司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推进和构建符合时
代进步、公司发展的企业文化,“提供绿色能源,创造美好生活”,奥特迅谨记自
己的使命,服务于低碳经济建设,立志为国家科技创新、民族品牌发展、“绿色、
智能”的现代社会作出应尽的贡献。

    为传播公司文化,创办了内部刊物《奥特迅人》及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司还
通过工会组织定期不定期的举办各类活动、交流会、联欢晚会等活动,传承企业
文化,不断丰富企业文化内涵,践行企业核心价值观,增强了公司整体凝聚力,
有效促进了企业长远发展目标的实现。

    5、内部审计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 4 页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审计部
负责人由董事会直接聘任,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独立行使审计
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干涉。审计部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开展审计工作,
实施日常或专题内部控制检查。通过内部审计及时发现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提出整改建议,落实整改措施,提升内部控制管理的有效性,进一步防范经营风
险和财务风险。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起到了监督、控制
和指导作用。对在审计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依据缺陷性质按照既定的汇报程
序向管理层或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报告。

    6、资金活动

    公司始终坚持资金集中归口管理的原则,强化资金统一控制和调配机制,全
面提升资金营运效率,降低财务风险。公司制定《货币资金内部管理制度》、《货
币资金支付规范》,加强对营运资金的系统控制,严格规范资金的收支条件、程
序和审批权限。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费用报销流程、报销时限、报销标准、审批
权限、原始票据粘贴标准,公司财务部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税法、会计法的要求,
在《费用报销制度》的基础上制订了《费用报销规范细则》。

    7、生产经营控制
    公司于1999年6月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2018年完成ISO9001:2015
版升级认证,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实施质量控制。另外公司针对生产
经营特点,制定了明确的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权限与职责,规定了生产、采购、销
售及安全管理等工作流程。公司建立了质量、测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能源
一体化的管理体系,对各部门职责,各项工作的管理程序、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
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有效控制及持续改进。加强了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内部控
制,降低了生产成本和费用,维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性,同时保证了公司的生产
经营活动协调、有序、高效运行。
    8、采购与付款控制
    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制定了《新供应商引入管理办法》、《生产性物
资需求计划与采购管理办法》、《采购系统内部控制制度》,对采购申请与审批、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 5 页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采购合同订立、到货验收入库、采购付款等流程和授权审批事项做出明确规定,
不同部门分别负责供应商评估、采购、货物验收和保管,保证了不相容岗位相分
离。
       9、研究与开发
       公司高度重视新技术和新产品及新领域研究开发工作,制定了《新产品研发
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管理文件。根据战略发展要求,结合市场导向原则,科学制
订研发计划,对产品研发进度、质量、资源配置进行有效规划和监督,促进研发
成果的转换和有效利用,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广项目管理模式,将项
目管理与产品开发流程相结合,强化产品过程的测试和评审,有效降低研发风险,
保证了研发质量,提高了研发工作的效率和效益。
       10、销售与收款控制
       公司根据自身产品特点,制定了《投标管理办法》、《项目管理规范》、《销售
与收款管理制度》等销售管理文件,不断健全与完善销售内部管理。对产品销售
定价、销售环节控制制订了专项管理办法,全面梳理销售业务流程,明确了公司
从产成品出库、运送至客户指定地址、安装调试验收合格至开具销售发票、确认
销售实现过程的管理要求与操作规范。
       11、关联交易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批的
权限,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施关联交易,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制定了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保证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规要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
与日常生产经营有关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及时予以公开披露。
       12、对外担保的管理控制情况
       为有效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保证资产安全,降低经营风险,公司制定并
实施《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程序、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审批权限以及信息披露等要求,充分了解被担保对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 6 页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象的资信状况、财务状况,对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遵循合法、
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13、信息披露的内部管理控制情况
    为了保证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
程序、信息披露的权限与责任划分及信息的保密措施。
    14、财务报告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订了《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对会计人员
的岗位职责、会计核算业务授权体系、会计业务管理、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档案
管理、会计工作交接等做了明确的规定,制订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明
确了债权债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产减值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财务分析管
理的各岗位职责,规范了操作流程。
    为了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合法,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
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则》、《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
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明确了财务报告的编制与报送、重大财务事项的判
断和处理、财务分析等流程。公司健全了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披露和分析利用各
环节的授权批准制度,包括编制方案的审批、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审批、重大
交易和事项会计处理的审批、对财务报告内容的审核审批等。
    15、预算管理
    为了有效地指导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预算
制度》、《全面预算执行方案》,明确预算管理体制以及各预算执行单位的职责权
限、授权批准程序和工作协调机制。公司组织各职能部门编制年度预算。对预算
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通过预算管理,对各职能部门的资源进行分配、考核和
控制,减少预算的盲目性,增强预算的可行性,使公司预算更符合战略发展的需
要,有效保证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
    16、资产管理
    公司建立了存货出入库、仓储保管、盘点、跌价准备等管理控制流程;建立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 7 页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了固定资产取得、转让、折旧计提、后续支出、固定资产清查、处置、减值等相
关控制流程;建立了无形资产取得、无形资产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相关控
制流程。公司已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
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限制接触和处置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对相关岗位
明确了各自责任及相互制约的措施,保证资产实物管理、会计处理不相容职责进
行分离,各控制环节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审核程序。
    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更新、新
增、调拨、报废等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另在公司章程中也明确了固定资产的申
购、验收、领用、维修、保养和报废规定。
    在存货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生产物资管理办法》、《生产物资仓库领用料
规范》、《生产物资仓库用途分类及入库作业操作指南》,严格控制存货出入库的
规范与安全管理。
    17、投资管理
    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
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规范公司内
部运作机制,强化企业自我管理,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形象和投资者利益。
    18、信息传递
    公司建立OA办公平台、PLM系统、RTX系统、ERP系统等多种信息沟通与传递
的系统,保证信息传递的高效、及时、准确;公司定期举行周例会、月例会、员
工座谈会等,使各员工、管理层、各部门间信息传递迅速、顺畅,沟通充分,保
障公司内部信息沟通效率。同时,公司通过客户考察、互联网络、学术杂志,技
术交流会、产品发布会、展会等各种途径,与客户充分沟通,向客户传递先进的
方案、理念和模式,充分倾听客户声音,实现知识的双向传递和双方价值的共同
提升。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依据、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 8 页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
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按照对财务报告目标和其
他内部控制目标实现的影响的具体表现形式,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别制定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财务报告目标而设计和实施的内部控制,
由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目标集中体现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因而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缺陷主要是指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缺陷。

    (2)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
相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确定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3)定性标准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
行错报更正;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
错报;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
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
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4)定量标准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 9 页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本着是否直接影响财务报告的原则,确定的财务报表错报重要程度可参
考的定量标准如下:

评价维度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潜在财                        营业收入总额的 1%≤潜在错报
             潜在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潜在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财 务 务报告                        <营业收入总额的 2%,或资产总
             的 1%,或潜在错报<资产                              2%,或潜在错报≥资产总额
影响  错报影                        额的 1%≤潜在错报<资产总额
             总额的 1%                                           的 2%
      响                            的 2%

     注:上述标准每年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指标,
单独或随年度报告一并提交董事会审批。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除财务报告目标之外的其他目标的内部
控制。这些目标一般包括战略目标、资产安全、经营目标、合规目标等。

     (2)公司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
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确定。

     (3)定性标准

     在内部控制缺陷不直接产生财产损失或间接产生财产损失,金额很难确定的
情况下,公司可通过分析该控制缺陷所涉及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及发生
的可能性等因素进行缺陷认定。

     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严重偏离控制目标且不采取任何控制措施;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违反国
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与公司治理及日常运营相关的关键制度或机制均缺失,
导致全局性系统性管理失效;业务流程的一般控制与关键控制组合缺失;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管理层及治理层舞弊。

     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要缺陷:

     一定程度偏离控制目标且不采取任何控制措施;决策程序导致重要失误;违
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与公司治理及日常运营相关的制度或机制在某领域
存在重要缺失,导致局部性管理失效;业务流程的关键控制缺失;内部控制重要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 10 页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缺陷未得到整改;员工舞弊。

     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一般缺陷:

     较小范围偏离控制目标且不采取任何控制措施;决策程序导致一般失误;违
反企业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日常运营相关的制度或机制存在持续改善空间,
但不构成管理失效;业务流程的一般控制缺失;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关联第三方舞弊。

     (4)定量标准

缺陷认定等级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负面影响
                                               损失<100 万元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
一般缺陷           损失<100 万元              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
                                               响
                                               受到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处罚但未对
重要缺陷           100 万元≤损失<1000 万元
                                               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
重大缺陷           损失≥1000 万元
                                               成负面影响

     注: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均为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第 1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