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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 特 迅:2020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万达)2021-04-28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万达)

各位股东、董事:

       大家好!本人作为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

章制度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

利,出席公司 2020 年度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

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0 年度履职情况向各

位股东、董事汇报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

下:

                                   现场出席次          以通讯(视频)方式   委托出席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数
                                       数                参加会议次数         次数
      董事会            8               5                      3               0
     股东大会           3               2                      1               0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0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

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亦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发表独立
序                                                                                 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        意见的董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号                                                                                 类型
                                 事会届次
                                 第四届董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
1       2020 年 03 月 14 日      事会第十                                          同意
                                                意见
                                 六次会议
2       2020 年 03 月 24 日      第四届董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贷款提供担保       同意
                                            1
                           事会第十       的独立意见
                           七次会议
                           第五届董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
3    2020 年 03 月 31 日   事会第一                                        同意
                                          立意见
                            次会议
                           第五届董
                                          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4    2020 年 04 月 24 日   事会第二                                        同意
                                          的事前认可意见
                            次会议
                           第五届董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5    2020 年 04 月 24 日   事会第二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 同意
                            次会议        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五届董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累计和
6    2020 年 04 月 24 日   事会第二       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     同意
                            次会议        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
                                          关于公司 2019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
7    2020 年 04 月 24 日   事会第二                                        同意
                                          独立意见
                            次会议
                           第五届董
                                          关于公司《2019 年内部控制评价
8    2020 年 04 月 24 日   事会第二                                        同意
                                          报告》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第五届董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9    2020 年 04 月 24 日   事会第二                                        同意
                                          2019 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第五届董
                                          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
10   2020 年 04 月 24 日   事会第二                                        同意
                                          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第五届董       关于 2019 年度关联交易及 2020
11   2020 年 04 月 24 日   事会第二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     同意
                            次会议        立意见
                           第五届董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12   2020 年 04 月 24 日   事会第二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 同意
                            次会议        机构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
13   2020 年 06 月 29 日                                                   同意
                           事会第四       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
                             次会议
                           第五届董
                                      对《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
14   2020 年 06 月 29 日   事会第四                                      同意
                           次会议     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
                                      对《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15   2020 年 06 月 29 日   事会第四                                      同意
                           次会议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
                                      对《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16   2020 年 06 月 29 日   事会第四                                      同意
                           次会议     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   对《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事会第四                                      同意
17   2020 年 06 月 29 日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第 五 届 董 对《关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廖晓霞
                           事会第四                                      同意
18   2020 年 06 月 29 日                女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次会议
                                        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 五 届 董 对《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事会第四                                      同意
19   2020 年 06 月 29 日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次会议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 五 届 董 对《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
                           事会第四                                      同意
20   2020 年 06 月 29 日                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
                           次会议
                                        主体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 五 届 董 对《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
                           事会第四                                      同意
21   2020 年 06 月 29 日                (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次会议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 五 届 董 对《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
                           事会第四                                      同意
22   2020 年 06 月 29 日                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
                           次会议
                                        见
                           第 五 届 董 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实际控
                           事会第四                                      同意
23   2020 年 06 月 29 日                制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的独立
                           次会议
                                        意见
                           第 五 届 董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事会第五                                      同意
24   2020 年 07 月 25 日                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次会议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
                                        关于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
25   2020 年 07 月 25 日   事会第五                                      同意
                           次会议       构申请贷款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第五届董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26      2020 年 07 月 25 日   事会第五                                同意
                              次会议   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召集、参加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

       2020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 3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战略发展委员会严格按

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条款开展工作,

就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了宝

贵建议。

       2020 年度,本人召集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对董

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了建议。

     四、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任职期间内,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讨论信息披露工作,

确保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对经营管理的核查与监督。任职期间内,本人认真审阅每次董事会的各

个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认

真审核,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任职期间内,本人主动认真学习了独立

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

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通过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

活动、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

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4
    2020 年度,本人前往公司实地进行现场考察并听取报告,加深对公司主要

业务运行情况的了解,在考察过程中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了相关意见。在日常工

作中,本人不断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

况,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等保持密切沟通与联系,

及时掌握公司运营状态,高度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了解董事会

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六、   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   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郭万达

    电子邮箱:guowd@cdi.org.cn

    2021 年度,本人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

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非常感谢全体股东一直以来对我的信任,同

时,也非常感谢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一直以来对我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郭万达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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