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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 特 迅:2020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瑞)2021-04-28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瑞)



各位股东、董事:

      大家好!本人作为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

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公司 2020 年度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

案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0

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董事汇报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换届并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我不再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截至 2020 年 3 月 30 日,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以通讯(视频)方式参   委托出席次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数
      董事会            2               2                  0                 0
     股东大会           1               1                  0                 0

      在任职期间内,本人认真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独立董事勤勉

尽责义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进行认

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

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亦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发表独立
序                                                                               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         意见的董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号                                                                               类型
                                 事会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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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届董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
1    2020 年 04 月 27 日   事会第十                                      同意
                                          意见
                           六次会议
                           第四届董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贷款提供担保
2    2020 年 04 月 27 日   事会第十                                      同意
                                          的独立意见
                           七次会议

    三、   召集、参加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0 年度,截至本人离任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2020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一次提名委员会会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

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对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了建议。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披露工作,保证 2020 年度任期内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

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

入了解公司的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 情况,及时了

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作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

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首先对

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

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积极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重点

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公司重大项目的推进情况及

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运用自己的专业化知识,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2
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密切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公司的相关报道,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

理提出建议。

   五、   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   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黄瑞

    电子邮箱:huniu@szpt.edu.cn

    以上是我在 2020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2020 年 3 月 30 日,

公司董事会换届,我不再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此,我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

相关人员在我履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黄瑞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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