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 特 迅: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21-028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
《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
(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
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
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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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
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
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
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
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
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
相关内容。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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