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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 特 迅: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2021-12-18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21-073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对公司本次非公开
发行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6号)核准,公司向9名特定投
资者非公开发行27,208,77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13.22元,共计募
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59,699,939.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080,448.30元(不
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2,619,491.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
部到位,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
华验字[2021]000817号)。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情况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52,619,491.10元低于《深圳奥特迅电力
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
民币80,000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
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
       电动汽车集约式柔
  1    性公共充电站建设    56,950.00        56,000.00              24,683.95
         运营示范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24,000.00        24,000.00          10,578.00

          合计            80,950.00        80,000.00          35,261.95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
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加强对相关项目建
设进度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等
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符
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2、监事会意见:

      本次调整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等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经营发
展的实际情况,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且本次调整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此

                                      2
次调整是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做出,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
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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