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 特 迅:2021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立)2022-04-27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立)
各位股东、董事:
大家好!本人作为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尽职尽责,谨慎、
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公司 2021 年度的相关会议,对董事
会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
就本人 2021 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董事汇报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
下:
现场出席次 以通讯(视频)方式 委托出席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数
数 参加会议次数 次数
董事会 7 4 3 0
股东大会 2 2 0 0
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1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
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亦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发表独立
序 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的时间 意见的董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号 类型
事会届次
第五届董
独立董事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
1 2021 年 4 月 26 日 事会第八 同意
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次会议
2 2021 年 4 月 26 日 第五届董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 同意
1
事会第八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次会议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第五届董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
3 2021 年 4 月 26 日 事会第八 用、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同意
次会议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0 年利润分
4 2021 年 4 月 26 日 事会第八 同意
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第五届董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 年内部
5 2021 年 4 月 26 日 事会第八 同意
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第五届董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6 2021 年 4 月 26 日 事会第八 同意
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第五届董
独立董事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
7 2021 年 4 月 26 日 事会第八 同意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第五届董 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度关联交易
8 2021 年 4 月 26 日 事会第八 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 同意
次会议 项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
9 2021 年 4 月 26 日 事会第八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同意
次会议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 独立董事关于 2020 年年度计提及
10 2021 年 4 月 26 日 事会第八 冲回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 同意
次会议 见
第五届董
独立董事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决
11 2021 年 4 月 26 日 事会第八 同意
议及授权延期事项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第五届董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12 2021 年 8 月 25 日 事会第十 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同意
次会议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 独立董事关于以专利权质押担保
13 2021 年 8 月 25 日 同意
事会第十 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事项的
2
次会议 独立意见
第 五 届 董 独立董事关于拟以资产担保向金
事会第十 同意
14 2021 年 8 月 25 日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
次会议
独立意见
第 五 届 董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
事会第十 同意
15 2021 年 12 月 17 日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独立
三次会议
意见
第五届董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
16 2021 年 12 月 17 日 事会第十 同意
三次会议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三、 召集、参加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1 年度,本人召集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条例》的规定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2021 年度,本人参加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按照年初制定的审计计划,
对关键环节的费用控制等内容予以重点审计,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实施有
效监督,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2021 年度,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在决策中发表专业意
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于需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及时向公司充分了解相关
情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客观的做出判断。
2、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并推动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增强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3、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
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执行情况。实地考察,审阅相关材料,与公司管理层、
会计师等见面,关注公司治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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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
公司的经营情况。
五、 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 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李立
电子邮箱: 123255254@qq.com
2022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
立运作,保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不断发展,维护公司
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李立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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