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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 特 迅: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2022-04-27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22-022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该预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2,707,678.62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258,310.02 元,截至 2021 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62,044,791.11 元。

    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业绩成长性以及拓展业务所需资金等因素,
为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经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 2021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二、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1、上市以来,公司充分重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认真执行《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
规划》,在此期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高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30%的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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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近四年(包括本报告期)普通股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现金分红总
                                       现金分红金
                                                             以其他方式现            额(含其他
                                       额占合并报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            以其他方式 金分红金额占            方式)占合
                                       表中归属于                         现金分红总
         现金分红金额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如回购股 合并报表中归            并报表中归
分红年度                               上市公司普                         额(含其他
           (含税)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份)现金分 属于上市公司            属于上市公
                                       通股股东的                           方式)
                            润                      红的金额 普通股股东的            司普通股股
                                       净利润的比
                                                             净利润的比例            东的净利润
                                           率
                                                                                       的比率
 2021 年               0    -32,707,678.62          0    0.00        0.00%            0    0.00%
 2020 年               0      6,314,772.86          0    0.00        0.00%            0    0.00%
 2019 年     4,411,948.00     11,289,190.78   39.08%     0.00        0.00% 4,411,948.00   39.08%
 2018 年     4,411,948.00     10,402,011.72   42.41%     0.00        0.00% 4,411,948.00   42.41%


               注: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等要求,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股东回报规划等,综合考量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
           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与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合法、合规。
              2、结合公司目前发展战略及实际情况,公司 2021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规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拟用于日常研发、销售、生产等经营发展需求,以促进公司
           长远健康发展。公司一贯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未来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
           相关的各种因素,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利润分配政策,为
           投资者提供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机会。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预案是在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下结合公司 2021 年度经营情况提出的,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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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虑了公司 2021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
该预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也有利于维护
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1 年度盈
利状况、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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