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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 特 迅: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8-18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22-059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8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下午 14:30 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
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路 3 号奥特迅电力大厦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廖晓霞
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
    公 司 《 2022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 详 见 2022 年 8 月 18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22 年 8
月 18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
制了《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22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规范,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履行了募集资金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
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报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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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 2022 年 8 月 18 日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世豪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详见 2022 年 8 月 18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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