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事项的独立 意见 公司本次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可以拓宽融资渠道, 有利于公司更好的开展经营业务。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 力,相关风险可控。本次交易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所以,我们同意公司以专利权 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 独立董事:郭万达、张宏图、李立 2022 年 10 月 26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