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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 特 迅: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23-006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各位监事,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补充通知,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经全体监事推举,会议由监事袁亚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22 年 度 监 事 会工 作 报 告 》 详 见 2023 年 4 月 26 日 巨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 司 《 2022 年 年 度 报 告 》 详 见 2023 年 4 月 26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23 年年 4
月 26 日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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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22 年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311,918,353.19 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8.31% ; 实 现 营 业 利 润 -40,054,755.00 元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40,331,920.28 元;基本每股收益-0.1628 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总 资 产 为 1,554,735,492.66 元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为
1,099,800,299.04 元。以上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40,331,920.28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4,031,331.61 元,截
至 2022 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28,013,459.50 元。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2 年度盈
利状况、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

    本预案需经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五、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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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保证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经营管理的
规范运行,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 2023 年 4 月 26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六、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2 年度
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薪酬及绩效考核制度,对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
事根据其任职岗位发放相应报酬;监事薪酬情况详见《2022 年年度报告》“第
四节 公司治理 之 五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是公司与关联方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对公司而言交易价
格是在公允、合法的基础上制定的,符合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
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预计情况。

    监事会主席袁亚松先生为关联监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3 年 4 月 26 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
告》。

    八、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26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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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2 年公司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十、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
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公允
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
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年度计提
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
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 年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 2023 年 4 月 26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程序符合《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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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的要求》等有关规定,
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
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也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

    十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
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
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
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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