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兴包装: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1-22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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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
了认真审议,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
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学历、履历、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
被提名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
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
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
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我们一致同意将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董事津贴标准及发放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董事津贴的意
见。
下接签字页。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系《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 、
肖 虹 陈守德 苏伟斌
日期: 2022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