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兴包装: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2-19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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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议,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现
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个人履历及工作业绩等,我们认为本次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
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本次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宜。
下接签字页。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系《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 、
肖 虹 陈守德 黄健雄
日期: 2022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