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兴包装: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1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肖虹)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
作为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积极出
席了 2021 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谨慎、勤勉地行使了公司所赋予的
权利。现将 2021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等相关会议,认真阅读会议文件和相
关材料,以谨慎的态度和勤勉的原则,研讨和审议了各项议案,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
和能力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积极参与会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促进
公司科学决策。
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
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1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
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 年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9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9 0 0 否
(二)股东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了 1 次股东大会为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均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切实履行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董事
会决策过程中,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一起积极与其他
董事、监事交流,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就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续聘 2021 年
度审计机构、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会计政策变更、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等事项做出独立、
公正的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为董事会做出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并以谨慎的态度行
使了表决权,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2021 年 4 月 19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通过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关
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经过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目前公司已经建立起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证
券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且能够有效
执行,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及《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公
告[2017]16 号)等规定,对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
负责的核查和落实,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仅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就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一事提供了保
证担保,以上担保以及相关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
和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并严格按以上制度执行,较好地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避免
了违规担保行为,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3)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对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2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相关意见情况如下: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本议案及相关材料,了解了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
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
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
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鉴证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在与公司
的合作中,均能够信守承诺,派出专业的队伍参与公司的审计工作,体现了其事务所
丰富行业经验、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合作精神,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备为我司担任年度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能力,同意续聘为本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
期一年,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当前的经营情况相匹配,同时,本次现金分红
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
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中对
于分红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6、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3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
立判断立场,对公司《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公司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能够在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可实
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
(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关于
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
决定〉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
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出
席人数、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长期的
投资价值,维护股东利益,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
极性,为公司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公司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 6,000 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为市场价格,公允合理,本次
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
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回购方案可行。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市场形象的维护,
提升公司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保护广大股东利益,推进公司长远发展,
4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同时具备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回购股份方案。
(二)2021 年 6 月 11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关于
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
决定〉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
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出
席人数、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长期的
投资价值,维护股东利益,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
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
极性,为公司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公司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 10,000 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为市场价格,公允合理,本次
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
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回购方案可行。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市场形象的维护,
提升公司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保护广大股东利益,推进公司长远发展,
同时具备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回购股份方案。
(三)2021 年 7 月 2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进行认真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继续运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不超过人民币 6,4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有利于发挥公司资金成
本效率,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时间计划作出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四)2021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及《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公告
[2017]16 号)等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合计为人民币 166,000 万元, 该
担保总额均为对子公司就银行授信一事进行的担保, 以上担保额度实际担保余额为人
民币 31,399 万元,占公司期末未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89%。除对全资/控股子公司
就银行授信一事担保外,2021 年公司上半年没有其他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2)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
和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并严格按以上制度执行,较好地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避免
了违规担保行为,保障公司的资产安全。
(3)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2021 年 12 月 23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6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展期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
续期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三、日常工作及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日常工作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
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针对公司的财务报告,本人与审计机构代表、公司财务负责
人进行了沟通,及时了解审计的时间安排和审计重点,并一起商议公司财务的风险控
制和管理改进问题。 针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内控制度的完善,本人与公司
内部审计负责人、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了交流,根据自己的经验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监督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已建立起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及全面
的相关管理制度,同时相关管理制度也得到有效执行。
(二)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则,积极参与公司相关日常工作,充分发挥了上述委员会的作用。
2021 年,本人出席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
表(未经审计)的议案》、《关于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公司财务会
计报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审部 2022
年内审工作计划的议案》等。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认真阅读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密切关注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和
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新闻报道,及时掌握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运作的影响,
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或在专门时间多次现场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其他重
大事项情况,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表独立意见等奠定基础。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
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
7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并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进行了具体的沟通,督促
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交审计报告,以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年报。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谨慎行使表决权:2021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勤勉地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调研,并根据自
己的专业知识审慎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2、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认真监督和检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
时性和完整性,促进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
事项,让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时了解公司的最新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3、自身培训和学习: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发布的法律法规,提高保
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七、联系方式
为方便投资者沟通,特公布本人的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xiaohong@xmu.edu.cn
2021年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工作,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为我们履行职
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的开展给予支持。2022年度,本人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一如既往勤勉、审慎、尽责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自身专业知识学习
和对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的关注,跟进与掌握法规与制度的变化,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发挥独立董
事应有的作用。
8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肖 虹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