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兴包装: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1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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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仔细
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现基于独立判断
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事前审阅了本议案及相关材料,了
解了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鉴
证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下接签字页。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系《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 、
肖 虹 陈守德 黄健雄
日期:2023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