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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维通信: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2020-07-14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0-028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
任白利海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白利海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
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一、简历及基本情况
    白利海,男,生于 1977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曾任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
部部长、会计机构负责人。2016 年 2 月加入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
内审内控部负责人,现任公司总经理。
    白利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
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
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
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提名已征得其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
胜任相关岗位职责要求,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
届满的情形;白利海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同意聘任白利海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董事会秘书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路 6 号
    邮政编码:110179
    电话:024-83782200
    传真:024-83782200
    邮箱:bailihai@allwintelecom.com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