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维通信: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黄鹏)2021-03-18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及股东:
本人作为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制度》的规定,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诚信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出席了公司 2020 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现就 2020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我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
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并列席了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
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年度,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议通过,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会议类型 缺席次数
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董事会 9 8 1 0 0
股东大会 4 4 0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2020 年 1 月 7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2020 年 2 月 27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本人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了《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
见》。
(三)2020 年 3 月 30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本人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了《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2020 年 7 月 13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本人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了《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2020 年 8 月 7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本人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六)2020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本人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七)2020 年 11 月 20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本人基
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以上独立意见已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本人通过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
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
握公司运行状态。本人在报告期内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进行相应指导,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2020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信
息披露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保证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2020年度,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
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
资料,及时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治理和经营情况。
(三)本人通过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
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
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独立董事: 黄鹏
2021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