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独立董事职责和要求,我们作为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相关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 关规定的要求,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 房华 王宇航 朱香冰 2023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