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奥维通信 股票代码:002231 信息披露义务人:杜方 住所:沈阳市大东区*** 通讯地址:沈阳市大东区***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及比例不变,被动成为第一大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 签署日期:二零二三年二月七日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以下简称“《准则 16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 书。 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奥维通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维通信”)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奥维通信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无需履行内部授权和批准,亦不违反信息 披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 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 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 5 年内所受处罚及诉讼、仲裁情况 ................................. 7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 7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批准程序 ....................................................................... 9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 司中已 拥有权益的股份 ....................................................................................................... 9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批准程序 .............................................................................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11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情况.........................................................................11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1 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12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13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14 一、未来 12 个月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 14 二、未来 12 个月对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 作的计 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 14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调整计划....................................... 14 四、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 15 五、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的聘用计划 ................................... 15 六、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 ................................... 15 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机构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计划...... 15 第七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16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16 3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 16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 16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17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17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 17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 17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17 第九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8 二、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18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19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20 一、备查文件目录 ................................................................................................. 20 二、备查地点......................................................................................................... 2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1 财务顾问声明................................................................................................................ 22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24 4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详式权益变 指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杜方 奥维通信、上市公司、 指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瑞丽湾 指 瑞丽市瑞丽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沈阳奥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奥维投资有限公 奥维科技 指 司、沈阳奥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因奥维通信原控股股东瑞丽湾持有的奥维通信 4.00%的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份被司法拍卖,杜方被动成为奥维通信的第一大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准则 15 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准则 16 号》 指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公司章程》 指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 舍五入造成的。本报告书披露的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5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杜方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2101051968******** 住所 沈阳市大东区*** 通讯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是否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 否 最近 3 年是否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否 (二)最近 5 年内的任职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杜方先生最近五年内主要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注册地 起止日期 职务 主营业务 产权关系 从事军队电子信息 2000 年 12 月至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沈阳市浑南新区高歌 董事长、董 化、音视频指挥系统、 1 奥维通信 2019 年 1 月、2021 杜方先生持有奥维通信 路6号 事、总裁 网络通信等业务领域 年 2 月至今 20.00%股份 并提供专业解决方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杜方先生不持有奥维科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 2017 年 5 月至 执行董事兼 2 奥维科技 实业投资 技的股权;2021 年 8 月 高歌路 6-1 号 2021 年 8 月 经理 13 日前持有奥 维 科 技 100%股权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奥维通信股份比例达 20.00%的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0 日,已按相关要求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 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 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6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 营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之“(二) 最近 5 年内的任职情况”披露的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控制的核心 企业或关联企业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 5 年内所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涉及 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明显相 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涉及的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如下: 序号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案金额 案件进程情况 奥维通信股权转 股权转让款 583,800,000.00 元及 已判决,尚未 1 杜方等 瑞丽湾 让纠纷 违约金、保全费等相关费用 执行完毕 借款本金 308,984,740.00 元、利 已判决,尚未 2 杜方 瑞丽湾 民间借贷纠纷 息及相关费用 执行完毕 3 杜方 奥维通信 公司决议纠纷 - 已结案 辽宁富美油田 4 杜方等 股东知情权纠纷 - 已结案 服务有限公司 辽宁富美油田 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 1,010.00 万 5 杜方 民间借贷纠纷 已结案 服务有限公司 元及相关费用 上海纽聚投资 奥维通信股权转 原告已支付的保证金、协议违约 被告已提起反 6 杜方 咨询有限公司 让合同纠纷 金合计 12,000.00 万元及相关费用 诉;审理中 除上表中所列诉讼或仲裁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有其他涉及 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奥维通信 20.00%股份之外, 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7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8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批准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因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瑞丽湾被债权人万向信托股份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云 南省瑞丽市人民法院已出具《民事裁定书》((2021)云 3102 破 1 号),受理万向 信托股份公司对瑞丽湾的破产清算申请。根据瑞丽湾管理人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 至 2022 年 12 月 24 日 于 全 国 企 业 破 产 重 整 案 件 信 息 网 (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公布的拍卖公告,瑞丽湾持有的 上市公司股份将陆续被司法拍卖;本次拍卖的标的为瑞丽湾所持有的 上市公司 4.00%股份,本次拍卖完成后,瑞丽湾持有上市公司 67,351,000 股股份,持股比 例变为 19.42%,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69,375,000 股,持股比例为 20.00%, 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时,根据瑞丽湾财产变价方案, 瑞丽湾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后续将继续被处置,瑞丽湾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将 持续降低;且本次拍卖完成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均不超过 5.00%,较为 分散;此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和总裁,其他现有非独立董事 均由信息披露义务人向董事会推荐,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对董事会决议以及公司 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成为上市公司第 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奥维通信股份 的数量和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 其在上市公司中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 公司股份的计划,但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增加或减少 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 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批准程序 9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因奥维通信原控股股东瑞丽湾所持有的奥维通信 4.00%的股份被司法拍卖, 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成为奥维通信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数量和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故不涉及关 于本次权益变动的批准决策程序。 10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奥维通信股份 69,375,000 股,占奥 维通信总股本的 20.00%,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均未 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因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瑞丽湾被债权人万向信托股份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云 南省瑞丽市人民法院已出具《民事裁定书》((2021)云 3102 破 1 号),受理 万向信托股份公司对瑞丽湾的破产清算申请。根据瑞丽湾管理人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 至 2022 年 12 月 24 日 于 全 国 企 业 破 产 重 整 案 件 信 息 网 (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公布的拍卖公告,瑞丽湾持有的 上市公司股份将陆续被司法拍卖。 根据 2022 年 12 月 22 日奥维通信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将被司法拍卖暨被动减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奥维通信原控 股股东瑞丽湾由于破产清算,其持有的奥维通信 13,874,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 4.00%)股份由其管理人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 10 时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司法拍卖破产频道公开拍卖,本次司法拍卖 结果如下: 序号 竞买代码 竞买人 标的名称 成交金额(元)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瑞丽湾持有奥维通信 1 L38*2 张宇 45,326,358.00 2.00% 的 693.70 万股股票 瑞丽湾持有奥维通信 2 V65*3 张寿春 45,326,358.00 2.00% 的 693.70 万股股票 合计 90,652.716.00 4.00% 2023 年 2 月 6 日,上述被司法拍卖的奥维通信 13,874,0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 4.00%)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拍卖完成后,瑞丽湾持有上市公司 67,351,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变为 19.42%,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69,375,000 股,持股比例为 20.00%,信 11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息披露义务人被动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同时,根据瑞丽湾财产变价方案, 瑞丽湾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后续将继续被处置,瑞丽湾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将 持续降低;且本次拍卖完成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均不超过 5.00%,较为 分散;此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和总裁,其他现有非独立董事 均由信息披露义务人向董事会推荐,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对董事会决议以及公司 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动成为上市公司第 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 表》(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2 月 6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奥维通信股份质 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质押股数 质权人 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比例 杜方 69,375,000 42,195,000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82% 杜方 69,375,000 9,280,000 天津雄伟投资有限公司 13.38% 合计 51,475,000 - 74.20%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 表》(权益登记日 2023 年 2 月 6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奥维通信股份司 法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司法冻结股数 司法冻结执行人名称 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比例 杜方 69,375,000 15,973,124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3.02%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权 益登记日 2023 年 2 月 6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奥维通信股份限售情况如 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限售数量(股) 股份性质 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比例 杜方 69,375,000 52,031,250 高管锁定股 75.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形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 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12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系被动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 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奥维通信股份的数量和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不 涉及资金支付行为,不涉及资金来源的情况。 13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 12 个月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已通过公告披露的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就改变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而形成明确具体的计划。若未 来 12 个月内明确提出改变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重大调整的计划,信息披露义 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二、未来 12 个月对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 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已通过公告披露的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就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 作形成明确具体的计划,亦没有形成明确具体的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 组计划。 若未来 12 个月内需要筹划以上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 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的计划,未与其他股东之间就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任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 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届时需要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依 法履行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必须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具备上市公 司治理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并且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14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 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进行 修改的计划。如果因经营需求,需对《公司章程》条款进行变更,信息披露义务 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的聘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 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 大调整的计划。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 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机构有重大影响 的其他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 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 要进行相应调整,以提高上市公司运行效率和效益,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5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 务独立不产生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在采购、生产、销售、 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仍作为独立运营的上市公 司继续存续,在人员、资产、业务、财务、机构等方面均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保持 独立。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并 履行相应的义务。 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出具《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 的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同 或类似业务的情形,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后亦不会 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为避免与上市公司出现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公司董事长、总裁在上市公司 领取薪酬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本次权益变 动未导致上市公司增加新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为避免和规范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出具《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 的承诺》。 16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除本报告书“第七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 公司的影响分析”之“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所述的关 联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 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 似安排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任何补偿的承诺,也未有任何类似的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所披露的相关信息以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 契或者安排。 17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九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奥维通 信股票的情况。 二、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 况 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直系亲属不存在 买卖奥维通信股票的情况。 18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 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 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提供相 关文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19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4、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 5 年内未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 纷有关的重大诉讼或仲裁的声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控制企业、关联企业以及持有其他上市公司和金融 机构 5%以上股份的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上市公司后续发展计划的情况说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关于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8、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直系亲属关于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 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说明书; 9、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奥维通信及其关联方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发 生的相关交易的声明;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 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奥维通信,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可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20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杜 方 2023 年 02 月 07 日 21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杜方)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 谢 陆 涛 财务顾问主办人: 谢 谢 艺 张凡伟 财务顾问协办人: 谢 文国瑞 孙丽桐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02 月 07 日 22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系《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说 明 人 杜 方 2023 年 02 月 07 日 23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奥维通信 股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辽宁省沈阳市 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奥维通信 股票代码 00223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杜方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沈阳市大东区***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不 变 ( 持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变化 股数量、 比 例均不变)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否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是否 东 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对境内、境外其他上 是否 拥有境内、外两个以 是否 市公司持股 5%以上 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持股数量及比例均不变,被动成为第一大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69,375,000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20.00%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0 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比例:0.00% 比例 是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 否(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在上市公司领取薪 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酬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上市公司交易的情 形) 24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 是 否 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但不排除在未来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 续增持 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否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 是 否 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 法》第五十条要求的 是 否 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不适用 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 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 是 否 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 是 否 份的表决权 25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系《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说 明 人 杜 方 2023 年 02 月 07 日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