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股份:关于计提2018年度激励基金的公告2019-02-27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8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 2018 年度激励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计提公司 2018 年度激励基金,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实施《激励基金管理办法》决策程序
2016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制定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2016 年 5 月 25 日,公司 2015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2019 年 1 月 23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2018年度激励基金的提取情况
根据《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当年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
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方可提取;公司激励基金每年度提取一
次,提取额度为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提取激励基金前数据)的 5%—20%,实际提取额度在上述规定范围内由管理层
提出。”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我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验证,2018 年度公司实现的经营业绩达到了激励基金的提取条件,公司董事会
审议批准提取 2018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 3060 万元。
三、关于 2018 年度激励基金分配情况的说明
姓名 职务 获得的激励基金金额(税前)(万元)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孙宪法 副董事长、总经理 300
周东 董事、副总经理 200
张东明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0
郭志春 董事 30
于乐洪 董事 30
文立胜 监事会主席 50
崔华良 监事 5
李伟 监事 10
曲平 财务总监 20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共1279人) 2035
合计 3060
四、本次年度激励基金方案实施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公司分配的 2018 年度激励基金已在公司经审计的 2018 年年度报表中
计提,本次分配不会对公司 2019 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所提取
的激励基金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 2 号-中高层管理
人员激励基金的提取》(证监会计字[2001]15 号)的相关规定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于税前列支。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度计提激励基金的独立意见
经查阅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及《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达到了提取2018年度激励基金的条件。经查阅2018年度的激励基金分配方案,
激励对象符合《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分配金额考虑了激励对象
在任职岗位、任职时间、业绩贡献、绩效考核结果等多方面因素。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2018年度激励基金合理,有利于增强公司中
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岗位员工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符
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该分配方案的受
益人孙宪法先生、周东先生、张东明先生、郭志春先生、于乐洪先生回避表决,
孙希民先生作为孙宪法先生的关联人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公司计提激励基金均用于对激励对象进行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
代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激励基金分配方案,由财务部与人力资源部负责组
织,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年度报告后10日内实施。因违纪被公司解聘
或解除劳动合同、个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其已分配但尚未发放的激励
基金不予发放。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