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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民和股份:关于激励基金分配的公告2022-03-26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激励基金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激励
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激励
基金分配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实施《激励基金管理办法》决策程序

    2016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2016年5月25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2018年12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修订<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2019年1月23日,公司2019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激励基金的提取情况

    根据《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当年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
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方可提取;公司激励基金每年度提取一
次,提取额度为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提取激励基金前数据)的5%—20%,实际提取额度在上述规定范围内由管理层
提出。”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验
证,公司实现的经营业绩达到了激励基金的提取条件,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提取
激励基金213万元;合计2020年度计提数额,激励基金总额为1,050.30万元。

    三、激励基金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激励基金分配确定办法规定:由总经
理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根据公司运营情况,结合激励对象年度绩效贡献情况,提
出激励基金分配方案。方案须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方可实施。此次分配方案如下:
                                                 获得的激励基金金额(税前)(万
       姓名                   职务
                                                             元)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孙宪法               副董事长、总经理                                    90

       周东              董事、副总经理                                     60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张东明                                                                   60
                        民和生物副董事长

   于乐洪               董事、基建部经理                                    12

   文立胜          监事会主席、人力资源部经理                               20

   崔华良                监事、种鸡场长                                    2.5

       李伟              监事、基建科长                                      5

   钟宪军                    财务总监                                       30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及重要员工(共211人)                          770.80

                      合 计                                           1,050.30
   注:上表发放人员的激励基金系因其管理职务考核发放,与其担任董事、监事无关。

       四、本次计提激励基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公司分配的激励基金已在公司经审计年度报表中计提,分配不会对公司
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提取激励基金有利于激发管理、技术
及业务骨干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
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关于分配激励基金的独立意见

       经查阅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及《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此次激励基
金分配方案符合相关制度规定,激励对象符合《激励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具体分配金额考虑了激励对象在任职岗位、任职时间、业绩贡献、绩效考核结果
等因素。有利于增强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岗位员工的责任感、使命感,提
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该分配方案的受益人及其关联人回避表决,其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本次激励基金分配方
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