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 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和股份”或“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 证券”或“保荐人”)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 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 集资金专户,审阅了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 、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及有效性进行了核 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6 号)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6,913,58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2.15 元,募集资金总额 569,999,997.00 元。扣除发行费 用总额 9,529,999.96 元后,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0,469,997.04 元。上述 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1)第 010026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56,047.00 减:期初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1,578.11 1 加:期初募集资金累计利息及理财收入 215.47 减: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9,992.11 加:本年度利息及理财收入 1,211.35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25,903.61 注: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加总数值总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公司制定了《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存 放于专项账户,公司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蓬莱支行、 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 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蓬莱支行、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潍坊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 邑市支行、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如下:公司、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蓬莱支行与国信证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募集资金对应项目为“年存栏 80 万套父母代肉种鸡养殖园区项目”、“年孵 化 1 亿只商品代肉雏鸡孵化厂建设项目”;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蓬莱支行与国信证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募集资金对应项目为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3 万吨熟 食制品加工项目”;公司、潍坊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 支行与国信证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对应项 目为控股子公司潍坊民和食品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3 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公司与 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 账户余额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户 储存方式 (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 15360101040899999 1,957.29 活期存款 有限公司 烟台蓬莱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 蓬莱民和食品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 15360101048999999 203.44 活期存款 公司 烟台蓬莱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 潍坊民和食品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 15419801040699999 0.00 - 公司 昌邑市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 蕴通财富定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 有限公司烟台 376899991013000190660 6,000.00 期型结构性 有限公司 蓬莱支行 存款 97 天 交通银行股份 蕴通财富定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 有限公司烟台 376899991013000190660 5,000.00 期型结构性 有限公司 蓬莱支行 存款 135 天 共赢智信汇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 中信银行烟台 率挂钩人民 8110601013301440160 3,000.00 有限公司 支行 币结构性存 款 91 天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 青岛农商行蓬 结构性存款 2060068794205000010266 4,000.00 有限公司 莱支行 110 天 中国农业银行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 15360138040000103 742.88 欧元户存款 有限公司 烟台蓬莱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 蕴通财富定 蓬莱民和食品有限 有限公司烟台 376899991013000193105 4,000.00 期型结构性 公司 蓬莱支行 存款 135 天 中国农业银行 蓬莱民和食品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 15360151200002245 1,000.00 通知存款 公司 烟台蓬莱支行 合计 25,903.61 - 3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6,047.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992.1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项目 可行 是否已变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 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本年度实现的 更项目(含 额 本年度投入金额 度(%)(3)= 可使用状态日 到预计 否发 募资金投向 额 额(2) 效益 部分变更) (1) (2)/(1) 期 效益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存栏80万套父 母代肉种鸡养殖园 否 22,000.00 22,000.00 7,361.82 9,007.29 40.94% 2024/6/30 不适用 否 否 区项目 2、年孵化1亿只商 品代肉雏鸡孵化厂 否 8,000.00 8,000.00 1,504.92 1,504.92 18.81% 2024/6/30 不适用 否 否 建设项目 3、潍坊民和3万吨 否 10,000.00 9,047.00 0 9,047.27 100.00% 2022/6/30 -2,689.90 否 否 肉制品加工项目 4、民和食品3万吨 否 17,000.00 17,000.00 1,125.36 12,010.73 70.65% 2024/6/30 -626.37 否 否 熟食制品加工项目 4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57,000.00 56,047.00 9,992.10 31,570.21 56.33% - -3,316.27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 57,000.00 56,047.00 9,992.10 31,570.21 56.33% - -3,316.27 - - 1、“年孵化1亿只商品代肉雏鸡孵化厂建设项目”由于需要和“年存栏80万套父母代肉种鸡养殖园区项目”配合使用,而孵化项目工期较短, 因此配合进行建设期延后。“民和食品3万吨熟食制品加工项目”设计产线为四条,目前已经建设安装完毕两条生产线并开始运行,后续将根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据运行情况和销售情况适时进行剩余产线安装。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2、“民和食品 3 万吨熟食制品加工项目”和“潍坊民和 3 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尚处于运营初期,重点进行运营调试和销售渠道建设等工作, 投入较大,因此亏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年存栏 80 万套父母代肉种鸡养殖园区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以更加科学合理的进行养殖业务布局。募投项目总投资及建设 内容保持不变。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对本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址事项。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 司对“年孵化 1 亿只商品代肉雏鸡孵化厂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募投项目总投资及建设内容保持不变。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均对本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 地址事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 26,672.13 万元,2021 年 4 月 25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批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5,952.75 万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 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均对本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同意公司进行募集资金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进行现金管理或存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5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26,672.13 万 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 15,952.75 万元,已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出具了《关于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1)第 010387 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自筹资金预先投 募集资金置换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净额 入金额 额 潍坊民和3 万吨肉制品加工 1 9,047.00 13,322.68 7,625.19 项目 民和食品3 万吨熟食制品加 2 17,000.00 13,349.46 8,327.55 工项目 合计 26,047.00 26,672.13 15,952.75 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5,952.75 万元。 公司 2022 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山东 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 2023)第 010124 号),发表意见为:我们认为,民和股份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6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22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并履行 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7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陈振瑜 姜志刚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28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