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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妮股份:董事、监事薪酬方案(2012年4月)2012-04-15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一、为合理确定公司董事、监事的收入,建立责权利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特制订本
方案。

    二、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三、原则

    1、公司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水平应与经营责任和风险相适应,与经营业绩密切挂钩,确
保公司业绩目标的实现;
    2、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兼顾,建立对创造优良业绩的领导人员的持续激励机制,促进
企业持续优化发展;
    四、薪酬构成和标准

     1、董事长

     董事长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二部分组成;董事长基本薪酬为每月 2.5 万元;董
 事长年度绩效薪酬=(当年度净利润—上年末净资产×6%)×2%。当年度净利润低于上年末
 净资产的 6%时,绩效薪酬按零计算。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5 万元/年/人,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3、其他董事、监事

    在公司全职工作的非独立董事、监事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
等因素,确定薪酬标准;由总经理负责制定具体方案并予以实施。

    未在公司全职工作的非独立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五、本方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六、其他

    1、本方案所述净资产、净利润等数据均以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其中,
净资产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数,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数。
    2、本方案中所述薪酬均指税前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