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5 股票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3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审 议结果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为子公司厦门安妮企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安妮企业)、厦门安妮商务信息用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妮商纸)、北京 至美数码防伪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至美)、上海超级标贴系统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超级)、湖南安妮特种涂布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安妮)、安 妮(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安妮)向相关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或贷款提供 最高不超过 17000 万元人民币、80 万美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为安妮企业、安妮商纸、北京至美、上海超级、湖南安妮向交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7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为安妮企业、安妮商纸、北京至美、上海超级、湖南安妮向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10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3、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申请开立人民币保函或美元备用信用证(信用证额 度不超过 USD80 万、保函额度不超过 80 万美元等值人民币),用于担保子公司 安妮(香港)有限公司向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公司提供足额人民币 定期存款及相应的存款利息作为上述贷款抵押物,赋予厦门国际银行第一优先受 偿权。 4、上述担保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 5、以上担保在额度内以银行实际签署为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厦门安妮企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 年 12 月 注册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 99 号 E 栋厂房左侧 注资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林旭曦 经营范围:1.批发、零售机械电子设备、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五金交 电、建筑材料、纺织品、服装和鞋帽、汽车(不含乘用车);2.纸张加工、本册 制造、包装用品的加工制作;3.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4. 制冷设备的维修服务;5.其他印刷品印刷;6.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 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 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 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元) 2012 年 5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77,931,954.22 182,360,948.66 负债总额 129,762,753.49 135,493,378.93 资产负债率 72.93% 74.30% 所有者权益 48,169,200.73 46,867,569.73 2011 年度 2012 年 1-5 月 营业收入 168,870,279.51 15,401,133.95 利润总额 -781,153.42 -1,283,495.82 净利润 -836,403.05 -1,301,631.00 2、被担保人名称:厦门安妮商务信息用纸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 年 6 月 注册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 99 号 E 楼厂房一楼右侧 注册资本:2000 万 法定代表人:张慧 经营范围:(1)、商务信息用纸加工与销售;(2)、纸涂布加工;(3)、纸张 加工、本册、包装用品加工、办公耗材加工、制作和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 (4)、销售机械电子设备、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纺 织品、服装及鞋帽;(5)、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6)、汽车销售(不含乘 用车)。(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 营。)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股 97.5%,本公司全资子公 司厦门安妮企业有限公司持股 2.5%) 主要财务指标: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元) 2012 年 5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66,729,548.72 186,572,092.46 负债总额 148,609,398.52 166,922,680.75 资产负债率 89.13% 89.47% 所有者权益 18,120,150.20 19,649,411.71 2011 年度 2012 年 1-5 月 营业收入 250,994,945.78 119,790,509.13 利润总额 -833,707.13 1,529,261.51 净利润 -818,599.97 1,529,261.51 3、被担保人名称:安妮(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 年 9 月 注册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 26 号华润大厦 1407 室 注册资本:460 万美元 负责人:张杰 经营范围:纸制品贸易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元) 2012 年 5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0,163,089.92 65,531,753.87 负债总额 7,155,244.49 33,200,600.44 资产负债率 70.40% 50.66% 所有者权益 3,007,845.43 32,331,153.43 2011 年度 2012 年 1-5 月 营业收入 19,197,047.91 4,882,327.45 利润总额 1,961,429.45 894,638.00 净利润 1,961,429.45 894,638.00 4、被担保人名称:上海超级标贴系统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佘山工业区陶干路 251 号 注册资本:300 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20 日 法定代表人:林旭曦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生产标贴、铭板、导光板、仪表板、偏光膜、液晶 背光板、电子绝缘品和相关电子仪器、包装装璜印刷,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 供售后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上海超级主要财务数据: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元) 2012 年 5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49,500,195.94 46,702,676.79 负债总额 28,534,907.44 25,334,083.10 资产负债率 57.65% 54.25% 所有者权益 20,965,288.50 21,368,593.69 2011 年度 2012 年 1-5 月 营业收入 74,765,626.97 23,706,002.05 利润总额 1,158,469.30 563,201.58 净利润 1,197,972.46 479,255.31 5、被担保人名称:北京至美数码防伪印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隆庆街 11 号一层 法定代表人:潘荣昌 注册资本:5050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302006207621 经营范围:其他印刷品制版、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制版、印刷;生产印刷 器材、镜框、包装制品、不干胶制品、铝塑标牌、激光全息标志(未经专项审批 的项目除外);印刷器材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印刷技术培训。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股85%的控股子公司; 北京至美其他股东持股情况为:中烟租赁有限公司持股5%、北京赛润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北京京恒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5%;公司与北京至美 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元) 2012 年 5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89,607,230.25 90,722,281.46 负债总额 25,759,198.50 24,356,026.57 资产负债率 28.75% 26.85% 所有者权益 63,848,031.75 66,366,254.89 2011 年度 2012 年 1-5 月 营业收入 59,028,135.16 9,853,831.64 利润总额 16,783,077.25 3,164,167.41 净利润 13,561,836.23 2,518,223.14 6、被担保公司名称:湖南安妮特种涂布纸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2008 年 6 月 25 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湖南省常德市西洞庭管理区 法定代表人:张杰 经营范围:涂布的技术开发及技术成果转让;纸张、本册、包装用品的加工、 生产、自销;批发、零售纸浆、纸张、办公耗材,机械、电子,计算机及软件, 五金、交电,涂布化工材料,建筑材料。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1 年 12 月 31 日(元) 2012 年 5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70,857,582.65 204,018,938.43 负债总额 145,228,284.76 179,265,606.66 资产负债率 85.00% 87.87% 所有者权益 25,629,297.89 24,753,331.77 2011 年度 2012 年 1-5 月 营业收入 75,019,640.18 38,909,871.93 利润总额 -354,489.36 -875,966.12 净利润 -354,489.36 -875,966.12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贷款提供最高不超过 17000 万元人 民币及 80 万美元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自身完全能够偿还所借银行贷款,足以保障上市公司的利 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因此,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 一致通过了该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贷款提供最高不超过17000万元人民 币、80万美元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具有较强 的盈利能力,自身完全能够偿还所借银行贷款,足以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上述担 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同意该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 2012 年 7 月 17 日,公司除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未向其他单位和 个人提供担保。 截止 2012 年 7 月 17 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437.15 万元、美元 80 万元(折合人民币 504.80 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21%。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人民币 17000 万元及美元 80 万元将覆盖公司 以前已提供的所有担保(2012 年 5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为上海超级提供的 150 万美元担保除外)。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后,公司担保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7000 万元,美 元 230 万元(折合人民币 1451.30 万元);担保总额最高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38.92 %。 截止 2012 年 7 月 17 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