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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妮股份: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公告2013-01-21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4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林旭曦女士(现持有本公司股份77,597,550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的39.79%)于2011年12月16日将其所持本公司股票1800万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9.23%)质押给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用于林旭曦女士与吉林省信
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合同的履约担保。截止2012年8月6日,林旭曦女士共计追
加9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1%)用于合同的履约担保。(具体详情请参阅公
司2011年12月20日《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质押公告》、2012年8月7日《厦
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和设定质押公告》)

    2013年1月9日,因合同事项已部分履行完毕,林旭曦女士原质押给吉林省信
托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公司股票1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8%)解除质押。(具体
详情请参阅公司2013年1月10日《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
和设定质押公告》)

     2013 年 1 月 21 日公司接林旭曦女士通知,因合同事项已履行完毕,林旭
曦女士原质押给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公司股票 1339 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6.87%)已于 2013 年 1 月 21 日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 2013 年 1 月 21 日解除上述质押后,林旭曦女士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
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 501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69%。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