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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妮股份: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3-05-14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0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13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500 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

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5 元;持有非股

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2.375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

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7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 年 5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 年 5

月 2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 2013 年 5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3 年 5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860            林旭曦
      2                  00*****655            张杰
      3                  01*****306            张慧
      4                  01*****439            王梅英

    五、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 99 号

    咨询联系人:叶泉青

    咨询电话:0592-3152372

    咨询传真:0592-3152406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