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安妮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8-26  

						股票代码:002235             股票简称:安妮股份            编号:2013-045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25 日 15:30 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于

2013 年 8 月 15 日书面通知了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

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同意提名张杰、林旭曦、黄清华、何少平、涂连东、刘世平、江曙晖为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涂连东、刘世平、江曙晖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董事候选人何少平先生自 2008 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因何少平先生在投

资管理、内部控制、企业规范运作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公司股东林旭曦女士

提名何少平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相关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

的现象,符合董事任职资格,同意提名。

    各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给予相应授权的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13-2014 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280 万元的综合授信,具体如下:

    1、由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6580

万元综合授信,该综合授信额度中用于固定资产贷款额度不超过 580 万元;

    该综合授信由公司股东林旭曦、张杰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固定资产贷款以公

司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2、由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6700

万元综合授信;

    该综合授信由公司股东林旭曦、张杰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由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

元综合授信,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可授权子公司使用;

    该综合授信由公司股东林旭曦、张杰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由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综合授信,该

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与授权子公司厦门安妮商务信息用纸有限公司、厦门安妮企

业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负债人共同使用;

    该综合授信由公司股东林旭曦、张杰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由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7000 万元综合

授信,该综合授信由公司股东林旭曦、张杰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由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综合

授信,该综合授信额度中公司同意子公司厦门安妮商务信息用纸有限公司使用不

超过 5000 万元、厦门安妮企业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

 同意以公司名下房产为上述人民币 20000 万元额度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明细

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抵押合同为准)。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时,由公司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

    7、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不超过 5000 万元的综合

授信,该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可授权子公司使用。

    该综合授信由公司股东林旭曦、张杰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子公司使用该
额度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8、为了办理上述综合授信申请,公司董事会给予如下授权:

    (1)、所授信额度可用于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开立保函、申

办票据贴现、国内保理及贸易融资等业务,有关上述债务的利息、费用、期限、

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贷款银行具体协商办理。

    (2)、上述额度经贷款银行同意,可由公司授权子公司在额度内调剂使用。

    (3)、授权林旭曦女士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签署相关各项授信

合同(协议)、担保合同、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由此产生的法

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必要时林旭曦女士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其职责,

受转托人的行为视为董事会授权代表的行为,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亦由公司承

担。

    以上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以银行实际签署情况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

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同意由公司为子公司 2013-201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 15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如下:

 1、由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综合

授信,该综合授信额度中公司可授权子公司厦门安妮商务信息用纸有限公司使用

不超过 5000 万元、厦门安妮企业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子公司使用该

额度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不超过 5000 万元的综合

授信,该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可授权子公司使用;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时,由公司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同意于 2013 年 9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

附件: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杰,男,汉族,1962 年生,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器总体设计

专业,本科学历,长江商学院 EMBA。曾任中信国安实业发展公司业务部经理,

北京星华实业集团公司经理,1998 年作为主要创始人创立本公司,2007 年起任

本公司第一、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张杰先生现持有公司股票 33,004,328 股,为

公司第二大股东,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林旭曦为夫妻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

    2、林旭曦,女,汉族, 1966 年生,毕业于厦门大学数学系,本科学历,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EMBA;1998 年作为主要创始人创立本公司,2007 年起任本公

司第一、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经理。林旭曦女士现持有公司股票 64,485,659

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与公司第二大股东张杰为夫妻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3、黄清华,女,汉族,1974 年 7 月出生,1994 年毕业于集美轻工业学校,

中专学历,1998 年进入公司,历任业务部负责人、总部运营总监等职务;2011

年 5 月起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4、何少平,男,1957 年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级审计师、注册资

产评估师。曾任集美财经学院会计系讲师、会计系副书记,厦门集友会计师事务

所所长,厦门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厦门住宅建设集团公司审

计部经理兼风险控制副总监。目前,何先生担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一、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江曙晖      女士      1953 年 7 月出生 注册会计师、会计师    1989 年 7 月

厦门广播电视大学财务会计专业大专毕业,2004 年 6 月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

硕士 1970 年至 1993 年在厦门化工机械厂任财务部经理         1993 年至 1999 年在厦

门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审计部副经理        1999 年至 2012 年 5 月在厦门金龙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先后任财务总监、风险总监         2012 年 5 月至今任厦门路桥建设集团风

险总监。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的惩戒。

    2、刘世平    先生       1967 年 2 月出生   律师    1991 年华东师范大学研究

生毕业,法学硕士    1991 年 8 月至 1997 年 7 月在集美大学航海学院任教      1997

年 7 月至 2000 年 4 月为厦门洪秋生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0 年 4 月至 2007 年 12

月为厦门九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2008 年 1 月至今为北京大成(厦门)律

师事务所主任。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的惩戒。

    3、涂连东    先生      1968 年 10 月出生    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     1993

年 7 月厦门大学物理化学专业研究生毕业          1993 年 9 月至 1997 年 9 月在集美

大学食品工程系任教        1997 年 9 月至 2002 年 3 月任厦门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合伙人      2002 年 3 月至 2003 年 5 月在厦门证监局机构监管处任职

2003.05-迄今任厦门高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

    2005 年 6 月至 2008 年 6 月兼任上海创兴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9 年

12 月至今兼任澳洲上市公司 Novarise Renewable Resources Intl Ltd 独立董

事,2011 年 5 月至今兼任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涂先生从事财务管理和投资管理多年,拥有丰富的财务和投资管理经验。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的惩戒。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