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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妮股份:2013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3-10-25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3-054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伟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志强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

总资产(元)                                 808,406,804.04                   723,509,403.85                       11.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44,795,531.99                   484,691,777.51                       -8.23%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51,305,442.24                   11.93%           396,842,284.10                -4.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504,499.86                   -50.99%            9,322,187.88               -29.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152,037.52                  -292.03%            5,249,363.39               -27.42%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40,197,679.43               269.8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50%                      0.05              -28.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                   -50%                      0.05              -28.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3%                   -0.3%                    1.93%               -0.81%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1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062,859.4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
                                                                                                     1,113,662.50
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82,589.67

减:所得税影响额                                                                                      271,832.1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4,455.00

合计                                                                                                 4,072,824.4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
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
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1,952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林旭曦                              境内自然人             33.07%       64,485,659      58,198,162 质押         54,400,000

张杰                                境内自然人             16.93%       33,004,328      29,544,328

张慧                                境内自然人               0.8%        1,566,337       1,566,337

王路法                              境内自然人              0.61%        1,185,893

北京德佳得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1%         990,000

王婷                                境内自然人              0.48%         930,000

陈永华                              境外法人                0.47%         913,500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浦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6%         905,014
江之星 50 号集合资金信托

中海基金公司-深发-中海信托股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5%         873,299
份有限公司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08 融新 83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8%         740,222
号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2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股份种类             数量

林旭曦                                                                6,287,497 人民币普通股             6,287,497

张杰                                                                  3,4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460,000

王路法                                                                1,185,893 人民币普通股             1,185,893

北京德佳得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90,000

王婷                                                                    9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30,000

陈永华                                                                  913,500 人民币普通股               913,500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浦江之星 50 号
                                                                        905,014 人民币普通股               905,014
集合资金信托

中海基金公司-深发-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873,299 人民币普通股               873,299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08 融新 83 号                                     740,222 人民币普通股               740,222

江荣                                                                    6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80,000

                                              上述股东中,张杰与林旭曦为夫妻关系;张杰与张慧为姐弟关系。除此之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外,公司不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公司2013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292.03%、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比上年同期下降50%,主要是因为:固定费用增加,营业
外收入减少。
    2、公司2013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269.84%,主要是因为: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
化采购策略。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为推进公司无纸化彩票业务的发展,公司于2013年8月7日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或甲方)签
订《腾讯开放平台开发者协议》。公司"中大奖彩票"微信公共号已于2013年9月下旬开通,"中大奖彩票"微信公共号相关功
能和业务正在建设中;协议项下的其他合作事项正在推进过程中。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http://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3-
与腾讯公司签署合作协议                2013 年 08 月 08 日
                                                                          08-08/62916229.PDF




                                                                                                                     3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方                                      承诺内容
事项                                                                                            时间    期限 情况

                  1、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
                  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及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
                  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
                  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其他企业。”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生产、开
                  发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
                                                                                                2007
                  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
股改   张杰、林                                                                                 年 06            严格
                  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            长期
承诺   旭曦                                                                                     月 30            履行
                  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
                                                                                                日
                  公司进一步拓展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不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
                  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拓展后产品或业务产
                  生竞争,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
                  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
                  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4、“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
                  人将向股份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
是否
       是
及时
履行


四、对 2013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3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0%     至                                 50%

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1,022.29   至                              1,533.44

201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022.29

                                                          1、公司上年业绩基数较低,较小业绩绝对值变动将导致相对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比例变动较大。2、公司实施资产业务调整,对业绩有正面影
                                                          响。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张杰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