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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妮股份:2013年度报告更正公告2014-05-17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1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10 日在巨潮资

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劵报》、《证券日报》等媒体刊载了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摘要》,在巨潮资讯网刊载了《厦门安妮

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


       在 201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中,公司披露 2013 年度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第一名                           39,862,896.88                      7.36%
2          第二名                           28,896,225.67                      5.34%
3          第三名                           10,093,286.50                      1.86%
4          第四名                            9,437,600.00                      1.74%
5          第五名                            9,357,532.31                      1.73%
合计                 ——                   97,647,541.36                     18.03%



       因工作人员疏忽,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披露的前五大客户中第三

名、第四名、第五名客户及前五名客户合计数有误:

       1、原披露的排名第三的客户,实际排名应为第五;

       2、实际排名第三的客户销售额为 10,552,424.47 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为 1.95%;

       3、实际排名第四的客户销售额为 10,230,739.12 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为 1.89%。

       4、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额应为 99,635,572.64 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应

为 18.40%

       公司现将 2013 年度前五大客户情况更正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第一名                           39,862,896.88                      7.36%
2        第二名                         28,896,225.67                     5.34%
3        第三名                         10,552,424.47                     1.95%
4        第四名                         10,230,739.12                     1.89%
5        第五名                         10,093,286.50                     1.86%
合计                ——                99,635,572.64                 18.40%

       更正后的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对于公司因工作失误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