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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妮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2-14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 2015-013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于 2015 年 2 月 10 日书
面通知了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思宏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公司监事戴思宏、李昌儒因与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回
避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表决结
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1、《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4 号:员工持股计
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
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及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情形。
    2、未发现公司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
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
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
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
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
持续发展。

       6、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符合公司长远
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并将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