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股份:关于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启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2015-09-29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 2015-061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启动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于
2015 年 7 月 2 日披露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4),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7 月 2 日起停牌;停
牌后,公司每 5 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进展公告;停牌期间,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有
序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工作,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开展了尽职调查、论证、评估等工作,并与部分潜在投资项目交易对方进行
多次沟通和磋商。经过前期沟通,公司拟采用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现金支付方
式收购标的项目的部分或全部股份。因此,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
项并启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停牌
公司筹划收购包括北京世煕传媒文化有限公司在内的相关标的部分或全部
股权,该事项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9 月 29
日开市时起停牌。
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 30 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 2015 年 10 月
29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
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
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
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开市时起复牌,
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如有)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
不超过三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公司将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资产重组的财务顾问,公司还
将聘请律师事务所、审计和评估机构就本次重大重组事项积极开展工作,履行必
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公司将督促相关中介机构加快工作进度,每五个交易日发
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