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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妮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2015-11-24  

						股票代码:002235            股票简称:安妮股份             编号:2015-077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29 日发布了《厦
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启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1),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安
妮股份   股票代码:002235)于 2015 年 9 月 29 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10 月 12 日,2015 年 10 月 19 日、2015 年 10 月 26 日、
2015 年 11 月 2 日、2015 年 11 月 9 日、2015 年 11 与 16 日披露了《厦门安妮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5-062、2015-063、2015-067、
2015-069、2015-070、2015-073)
     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发布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
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8)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涉及到的主体较多,范围比较广,涉及到的资产
较复杂,导致相关内容和问题的审计、评估工作量大,中介机构开展工作所需的
时间较长。公司预计无法在 2015 年 11 月 27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
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确保本次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
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维护投资
者的利益,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
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已将该事项提交
2015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以同意 6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审议通过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 2015 年 11 月 24 日刊载于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
议公告》。
    二、延期复牌的原因

    公司自停牌之日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和参与各方落实交易各个
环节的事项。公司已与交易对手方达成了初步意向并形成了原则性的框架方案。
目前,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与参与各方正就相关内容进一步
商讨并确定最终方案细节。

    三、继续停牌期间的工作安排及承诺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继续积极协调有关各方加速推进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将督促交易各方尽快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审计评估、
审批程序等相关工作,尽快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2015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安妮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的议案》、《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 201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 201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
期复牌的议案》。


    若公司 201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的议案》,公司将在 2015 年 12 月 28 日前披露
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

    若《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的议案》未获得

公司 201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股票将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开市起复牌,并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四、独立董事意见及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详细了解了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的事宜后,认
为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
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因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延期复牌,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具有必要性,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

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一直同意《厦门安

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15 年度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的信息披露及必要的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涉及到的主体较多,范围比较广,涉及到的资产
较复杂,导致相关内容和问题的审计、评估工作量大,中介机构开展工作所需的
时间较长。为避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
票自 2015 年 11 月 27 日开市时继续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 2015 年 12 月 28 日。
公司将在 2015 年 12 月 28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或报告书)并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将于 2015 年 12 月 1 日举行网上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所筹划事项的
具体进展、申请继续停牌的必要性、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及预计复牌时间等作出说
明,具体情况请查阅《关于召开公司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本次《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议案》还需经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未最终确定,上述事项尚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