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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妮股份: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2015-12-28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
                          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2日开市起停牌;2015年9月29日,公司终止筹划非公开发

行股票并启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年9月29日起继续停牌,现就公司停牌之前股票交易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文中简

称“128号文”)相关标准事宜作以下说明:

     公司股票因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于 2015 年 7 月 2 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本次停牌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为 29.10 元/股,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2015

年 6 月 2 日)收盘价格为 47.84 元/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即 2015 年 6 月 3 日至 2015 年 7 月 1 日期间)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

计跌幅为 39.17%,同期中小板综合指数(代码:399101)累计跌幅为 23.60%(由

17604.36 点跌至 13448.97 点),同期造纸行业指数(代码:880350)累计跌幅

为 19.95%(由 2012.41 点跌至 1610.84 点)。

     按照 128 号文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

即剔除中小板综合指数(代码:399101)和造纸行业指数(代码:880350)因素

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分别为 15.57%、19.22%,

累计跌幅未超过 20%,无异常波动情况。

     特此说明。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