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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妮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6-15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1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下午 15: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6 月 11 日书面通知了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六
名,实际出席董事六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
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的议案》。
    公司 2016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关于<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经公司 2016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设有关于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
发行价格的调整方案。鉴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 2015 年 7 月 2 日)
后我国 A 股资本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的议案》,公司拟
对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本次审议调整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为 2016 年 6 月 15
日,即为调价基准日。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为 18.56 元/股。
调整之后的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底价为 16.71 元/股,不低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日即调价基准日( 2016 年 6 月 15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6.71 元/股)。按本次调整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底价后,公司因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59,844,404 股。
    该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已经出具明确同意意见。监事会意见详见 2016 年
6 月 15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深圳市微梦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30%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现金人民币 7040.81 万元向深圳市微梦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股
东深圳市智能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鑫港源投资策划有限公司收购深圳
微梦想 30%股权。
    该议案独立董事已经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 2016 年 6 月 15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给予相应授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厦门安妮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妮企业”)向相
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授权。相关具体事宜如下:
    安妮企业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其中:
    1、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2000 万元
综合授信。
    2、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2000 万元综
合授信。
    3、为了办理上述综合授信申请,提请公司董事会给予如下授权:
    (1)、所授信额度可用于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开立保函、申
办票据贴现、国内保理及贸易融资等业务,有关上述债务的利息、费用、期限、
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贷款银行具体协商办理。
    (2)、上述额度经贷款银行同意,可由公司授权子公司在额度内调剂使用。
    (3)、授权张杰先生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签署相关各项授信合
同(协议)、担保合同、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
后果和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必要时张杰先生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其职责,受转
托人的行为视为董事会授权代表的行为,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亦由公司承担。
    以上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以银行实际签署情况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
元担保,具体如下:
    1、为子公司厦门安妮企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
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2000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2、为子公司厦门安妮企业有限公司在 2016 年 6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申请本金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
币 2000 万元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与担保相关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担保的授信业务品种、担保期间、担保金额等)以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并授
权张杰先生签署相关担保的法律文书,并办理有关手续。
    3、由于上述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免除上述担保对象就
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的义务。
    该议案独立董事已经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 2016 年 6 月 15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 14:30 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 99 号公司第

一会议室召开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请详见 2016 年 6 月 15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厦门安妮股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