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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妮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6-11-19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1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8 日下午 14:
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在
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并下发《关
于核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向杨超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6]1966 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55,834,729 股,
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7.9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96.39 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76,649,996.47 元。
     2016 年 10 月 27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
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 310899 号),经审验,截至 2016 年 10 月 25 日,华创
证券在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的 805880100004487 账号,共 8 家特定投资者缴付
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999,999,996.39 元。
     2016 年 10 月 27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
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 310900 号),经审验,截至 2016 年 10 月 25 日,发行
人 本 次 发 行 共 计 募 集 资 金 999,999,996.39 元 , 扣 除 与 发 行 有 关 的 费 用
23,349,999.92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976,649,996.47 元。其中股本人
民币 55,834,729.00 元,920,815,267.47 元计入资本公积金。公司对募集资金
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10,726.72 万元、版权大数据平台建设 86,000 万元。
       截止 2016 年 11 月 18 日,募集资金余额 976,649,996.47 元。公司暂未使用
募集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经营
业务发展,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
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
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
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350 万元。
    为确保按时归还前述募集资金,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承诺:
    1、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4、公司本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证券投
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
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
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及其他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
助。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
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此次公
司运用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
使用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安妮股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安妮股
份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内部决策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的情况;计划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安
妮股份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安妮股份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将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届满前,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际进展超出预期,安妮股份须及时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将不低于项目所
需资金金额的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项目进度。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