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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妮股份:公司章程修正案2016-12-07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6 日召开 2016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修正如下:


    1、原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9,250 万元。修改为: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13,736,540.00 元。
    2、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292,500,000 股,均为人民币普
通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 413,736,540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3、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