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股份:关于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7-02-28
股票代码:002235 股票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7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7 日接到公
司大股东张杰先生的通知,其于 2017 年 2 月 27 日增持了部分公司股票。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员
张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增持公司股票前,张杰先
生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张杰 27,516,492 6.65%
二、增持方式
通过个人账户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情况
基于对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认可及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良好发
展前景的信心,2017 年 2 月 27 日张杰先生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 3,138,1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6%,增持均价 15.93 元/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
元。
四、增持后股份变动情况
增持前持有股份 增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张杰 27,516,492 6.65% 30,654,596 7.41%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体现了张杰先生对公司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
价值的认可。
2、张杰先生承诺:其本人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均为自筹获得,在本次增持
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股份。
3、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关于上市公
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业务指引》等的规定。
4、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5、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