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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妮股份: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2017-04-12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

       专 项 审 计 说 明

  信会师报字[2017]第 ZI10313 号
                关于对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
                     专 项 审 计 说 明

                                       信会师报字[2017]第 ZI10313 号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16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
表”)。该汇总表已由贵公司管理层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编制以满足
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汇总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汇
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
汇总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
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汇总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
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
误导致的汇总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
考虑与汇总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
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
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汇总表的总体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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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计
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专项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 2016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汇总表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编制以满
足监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和本专项审计说明使用者、使用目的的限制

    我们提醒汇总表使用者关注,汇总表是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为满
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汇总表
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本专项审计说明仅供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
表的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一七年四月十一日


                               2
 附件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占用方与上市公   上市公司核算   2016 年期初占      2016 年度占用    2016 年度偿还    2016 年期末占     占用形成
 资金占用类别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性质
                                     司的关联关系     的会计科目    用资金余额        累计发生金额     累计发生金额      用资金余额         原因
控股股东、实际                                                                  ---              ---              ---              ---
控制人及其附属
企业                                                                            ---              ---              ---              ---

     小计                                                                       ---              ---              ---              ---

关联自然人及其                                                                  ---              ---              ---              ---
控制的法人                                                                      ---              ---              ---              ---

     小计                                                                       ---              ---              ---              ---
                  厦门安捷物联网   本公司持股
                                                    应收账款                  18.00              ---              ---              ---   房租        经营性占用
其他关联人及其    络科技有限公司   37.7273%的公司
附属企业          厦门安捷物联网   本公司持股
                                                    其他应收款                 1.29              ---              ---              ---   水电费等    经营性占用
                  络科技有限公司   37.7273%的公司
     小计                                                                     19.29              ---              ---              ---

     总计                                                                     19.29              ---              ---              ---

            注:2016 年 3 月,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厦门安捷物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37.7273%的股权转让给胡皓,转让价格为 1,037.50
            万元;本报告期厦门安捷物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不属于关联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______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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