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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妮股份:关于深交所问询函相关事项的回复公告2017-05-03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0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交所问询函相关事项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厦门安

妮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7】

第 72 号)。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就问询函所述事项进

行认真核实;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部分问询事项进

行审核并发表了专项意见。

    现就问询事项的说明公告如下:

    问询事项一、年报披露,北京畅元国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畅元国讯”)自 2016 年 9 月纳入公司报表范围,报告期内为公司贡

献净利润 3,821.86 万元。而畅元国讯 2015 年、2016 年第一季度的净

利润分别为 817.10 万元、1,405.18 万元,请结合产业政策、行业竞争

格局、以及畅元国讯的核心竞争力等补充披露畅元国讯自 2016 年 9

月至 12 月底业绩大幅增长的具体原因。

    关于该事项,公司说明如下:
                               1
    畅元国讯 2016 年全年营业收入为 28,975.37 万元,其中 9-12 月

的营业收入为 12,496.08 万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 43.13%;畅元国

讯 2016 年全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7,955.40 万元,其中 2016 年

9 月至 12 月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3,821.86 万元,占 2016 年全

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 48.04%,收入与利润的增幅基本保持匹配。

    总体上,畅元国讯 2016 年 9-12 月业绩较前期大幅增长,主要是

基于行业市场空间巨大且分散,未形成寡头格局,畅元国讯以 DCI 数

字版权技术为基础,建立以版权确权、版权交易、盗版维权、IP 孵

化和 IP 增值等数字版权全产业链服务体系,形成了一定的市场领先

性与权威性,伴随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畅元国讯自身业务平台不断

发展成熟,积累的优质版权内容与渠道平台大幅增加,在内容与渠道

之间形成了更多的业务组合,乘数效应不断增强,因此业务整体保持

快速增长的趋势,符合行业发展现状及公司快速成长的特性。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类型        2016 年 9-12 月     2016 年全年     9-12 月占比
 版权保护业务                 508.06          888.43     57.19%
 版权技术业务                 777.45        1,249.03     62.24%
 版权交易业务               8,210.46      22,894.40      35.86%
 版权增值业务               3,000.11        3,943.51     76.08%
     合计                  12,496.08      28,975.37      43.13%

    从上表可以看出,畅元国讯 2016 年 9-12 月的业绩增长主要来自
版权交易业务和版权增值业务。增长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国家高度重视数字版权保护,为畅元国讯版权业务的业绩
爆发奠定了基础。
    2016 年,国家颁布了一系列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和相关
                                 2
配套措施,具体如下:
    2016 年 3 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工业信息化部联合颁布
的《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规定对网络出版服务许可、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监督管理、保障与奖励,以及法律责任作出了说
明;同时规定指出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必须依法经过出版行政主管部
门批准,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 5 年。
    2016 年 5 月,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了《关于移动游戏出版服
务管理的通知》(新广出办发〔2016〕44 号),通知要求手机游戏在
各个应用市场上线,必须具有版号,从而加强了过程中对著作权,游
戏版权的审核管理。
    2016 年 7 月 18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
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
函【2016】66 号),通知强调各相关部门要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
制改革,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预警防范
机制,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和风
险防控,加强政策保障,同时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
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对有关政策措
施落实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切实推动各项措施落实。
    2016 年 7 月起,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
信息化部和公安部四部门联合开展“剑网 2016”专项行动。截至 2016
年末,“剑网行动”集中查办了一批网络侵权盗版案件,取得了阶段
性成果。国家版权局通报了 21 起较为典型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
    2016 年 11 月,国家版权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文学作品版权
管理的通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通过信息网络提供文学作品以及提
供相关网络服务的网络服务商在版权管理方面的责任义务,细化了著
作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是国家版权局加强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的一
项重要举措,对规范网络文学版权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3
       随着国家版权保护政策的深化落实,关于数字版权认证、保护、
交易、结算等服务的需求迅速增加,作为 DCI 数字版权标准建设的核
心参与单位和领先的技术解决方案提供商,畅元国讯可以提供数字版
权“确权,交易,维权”全方位的服务,行业地位突出,相关业务将
得到迅速发展。
       随着《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的实施,畅元国讯在 2016 年网
络游戏出版数量的排名,已经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网络出版单
位中排名前三,成为主要的网络出版单位之一,行业地位得到深化提
升。
   第二、数字版权行业发展良好,畅元国讯以 DCI 数字版权技术体
系为基础,发展数字版权全产业链服务,更具备行业优势地位。
       2015 年来,数字出版产业收入规模持续上升,用户规模保持平
稳,产品规模显著增加。《2015-2016 中国数字出版产业年度报告》
显示,2015 年国内数字出版产业整体收入规模为 4403.85 亿元,比
2014 年增长 30%,数字出版产业收入在新闻出版产业收入的总比由
2014 年的 17.1%提升至 20.5%。其中:互联网期刊收入 15.85 亿元,
电子书 49 亿元,数字报纸 9.6 亿元,博客 11.8 亿元,在线音乐 55
亿元,网络动漫 44.2 亿元,移动出版 1055.9 亿元,网络游戏达 888.8
亿元,在线教育 180 亿元,互联网广告 2093.7 亿元;截至 2015 年底,
我国数字出版产业的累计用户规模达到 17.2357 亿人(家/个);电子
图书产品规模从 2013 年的 100 万种,增至 2015 年的 170 万种,增长
率为 70%,互联网原创作品产品规模从 2014 年的 201 万种,增至 2015
年的 256 万种。
       同时,网络文学领域迅速发展,用户规模稳定增长,下游改编市
场火爆,IP 概念热度不断提升,数字版权运营备受关注。据中国互
联网络信息中心,2016 年网络文学与手机网络文学用户分别为 3.3、
3.0 亿人,分别同比增长 12.3%、17.3%,增长稳定,规模成型。在庞


                                4
大用户规模支撑下,网络文学的粉丝经济蓬勃发展,具有一定的用户
黏性,网络文学的粉丝经济空间巨大;网络文学经过多年积累,优质
IP 逐渐浮出水面,成为近年来电影、电视剧、游戏等作品的重要创
作来源。《盗墓笔记》、《寻龙诀》、《芈月传》、《花千骨》、《琅琊榜》、
《青云志》等知名网络文学作品被改编成影视作品并大获成功,同时
游戏也与电影、电视剧配套发行,如《花千骨》、《盗墓笔记》手游均
有上佳表现;随着 IP 热度不断提升,企业对 IP 的运作重点从已实现
纸质出版的网络文学作品,转向对有潜力 IP 的挖掘、培育和孵化,
开展传统图书出版、动漫、网游、影视、周边衍生品等产品形态的同
步、多元开发,围绕 IP 进行全产业链运作、全方位运营,打通各业
务板块以发挥协同效应,从而缩短 IP 变现周期,放大品牌影响力,
延长生命周期,实现市场价值最大化。
    畅元国讯以 DCI 数字版权技术体系为基础,建立以版权确权、版
权交易、盗版维权、IP 孵化和 IP 增值等数字版权全产业链服务,区
别于市场上提供单一服务的公司,更具备行业优势地位。
    第三、畅元国讯依靠技术先发优势建立起核心竞争力,打造较高
的竞争壁垒,为其业绩的爆发和持续增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版权技术是畅元国讯的核心竞争力,畅元国讯的大量技术研发成
果已被国家采纳为行业标准。畅元国讯利用不断累积的业务资源,利
用自身的数字版权技术优势,进一步扩大客户群。2016 年,畅元国
讯在版权技术上,与中国电信合作,共同中标了由文资办批准的 CACC
数字阅读项目、百度动漫版权服务平台等一批版权产业项目。技术的
提高以及客户群的新增进一步提升畅元国讯在数字版权技术服务方
面的盈利能力。
    第四、版权内容和渠道方面的多年积累保证了版权储备及版权资
源的可持续性,持续性已经开始转化为盈利能力。
    经过多年的运营管理积淀,畅元国讯已具有成熟的运营体系,包


                                  5
含统一的版权审核及内容管理、统一的数据及结算管理、统一的产品
销售及反馈管理和统一的用户及数据管理。畅元国讯在阅读、游戏、
音乐、视频、动漫等领域与众多内容及渠道商建立了深入的合作关系,
一方面从已经建立合作关系的内容提供商获取优质内容资源,另一方
面向已有的渠道方进行分发运营,资源和渠道的积累将保证畅元国讯
业务的高速发展。同时,畅元国讯借助“版权家”、“华云在线”和“就
爱就玩”等版权业务平台及其背后依托的版权大数据库,在这些版权
集聚平台上选取优质内容不断孵化、增值、分发,并不断延续已有版
权内容的生命周期。
    畅元国讯在版权保护和版权交易业务上与中国电信天翼阅读传
媒、中文在线、天涯社区、东方视角、精典博维等公司建立了战略合
作关系。2016 年,畅元国讯采购储备了 500 多部有声读物、30 多部
小说版权、6 部影视剧本,与八一电影制片厂等进行影视项目合作,
参与网络影视的制作及后续的 IP 增值孵化。在数字内容分发领域,
与中国电信合作,发行了全球知名游戏公司 Gameloft 的《地牢猎手
5》,联合发行了国内知名 IP 游戏《鬼吹灯 3D》等。版权内容与渠道
平台的同步积累,在内容与渠道之间形成了更多的业务组合,乘数效
应不断增强。
    综上,畅元国讯紧抓行业发展的良好时机,依托版权技术的核心
优势,继续加大平台、内容和渠道的投入,2016 年 9-12 实现业绩大
幅增加,符合其所处的互联网+数字版权服务行业的发展状况。


    问询事项二、你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以现金 7,040.81 万元收

购深圳市微梦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梦想”)30%股权,

交易对方承诺:微梦想 2016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 2,690 万元。

微梦想 2015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 2,689.31 万元,2016 年经审计的利


                               6
润 133.17 万元,未达业绩承诺,请补充披露:

    (1)请结合市场的发展现状、行业周期波动、市场供求情况、

客户需求及集中度、竞争对手等补充披露微梦想 2016 年业绩大幅下

滑的具体原因。

    关于该事项,公司说明如下: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互联网用户的不断增加,各个行业

在互联网的广告投入快速增长,互联网广告在所有广告营销中的占比

越来越大。《2016 年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估算,2016 年中国

网络广告市场规模预计为 2295 亿元,较 2015 年同比增长 21%。互联

网广告行业的增长为互联网营销服务市场的持续增长提供了契机。

    在互联网营销服务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行业的竞争也日益激烈,

主要表现在:

    1、互联网营销服务行业没有限制性的准入政策,开展经营所需

的技术、资金、人力要求较低,参与主体数量众多,行业集中度不高,

属于充分竞争行业。截止 2016 年底,微信平台自媒体数超过 2300

万,微博平台自媒体数超过 1000 万,豆瓣平台自媒体数超过 100 万、

知乎平台自媒体数超过 50 万、今日头条平台自媒体数超过 35 万。

    2、伴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和基础设施的完善,互联网与智能

手机全面渗透社会生活,尤其是 4G 时代的来临,为信息传播创造了

及其有利的条件。商业模式、技术、营销形式也在不断变化,大量的

创新性企业不断进入这个行业参与竞争。

    3、市场主体经历了从个人单一作战模式到规范化的团队或企业


                               7
管理过程,内容创业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各自媒体账号的运营更

加专业,高质量原创内容的影响力和商业价值也在不断凸显。

    微梦想原建设和营运的自媒体以微博平台为主,自媒体内容以图

文为主。2016 年初开始,微博平台加强了对微博大号的权限和流量

管控,造成广告主陆续流向了微博自有营销平台。微梦想 2016 年来

自微博自媒体的收入大幅下降。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6 年         同比
 微梦想微博自媒体收入      3247.06            515.62        -84.12%

    同时,市场上各类新型自媒体平台的推出和高速增长,导致市场

产生了更多的、更新型的自媒体。内容展现上,2016 年中以短视频

及直播为展示方式的自媒体异军突起,在互联网营销市场的占有率快

速增长。激烈的竞争,挤压了微梦想原有的市场空间,降低了微梦想

自媒体的市场议价能力。

                                                           单位:万元
                           2015 年           2016 年          同比
 微梦想其他自媒体收入      1427.27           1017.18        -28.73%

    微梦想从 2016 年初起,由于微博自媒体的收入大幅下滑,对业

绩造成重大的影响。

                                                           单位:万元
                 2015 年 1 季度       2016 年 1 季度    同比
收入             772.32               310.18            -59.84%
净利润           362.21               14.55             -95.98%

    微梦想 2016 年启动媒体升级和转型,由营运微博大号为主转向

建设和运营自媒体矩阵,但转型步伐和产品升级速度较慢。


                                  8
    2016 年 6 月公司延续 2015 年收购微梦想 51%股权时与交易对方

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继续增持微梦想 30%股权。公

司充分考虑了微梦想业务升级的风险因素,在交易估值、股权对价支

付、业绩补偿等核心交易条款方面设置了严格的保障措施;本次增持,

上市公司实际支付对价为 2,000 万元,在交易对方履行业绩补偿后,

上市公司获得了微梦想 44%的股权,此部分股权对应微梦想 2016 年

末的净资产为 2,103.24 万元,高于实际支付的对价。

    (2)本报告期,对微梦想投资产生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2,557.33

万元,请补充披露对上述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程序及减值准备的

及时性和充分性,并请对照本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补充说明计提商誉准备是否已及时履行

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该事项,公司说明如下:

    1、公司于 2015 年 2 月收购深圳市微梦想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微梦想”)51%股权,形成商誉账面价值 8,524.43 万元。

    2016 年 6 月 15 日收购少数股东 30%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

子公司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

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

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

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因而本次收购未

确认商誉。


                              9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的要求,企业合并所形

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公司于每年年终

对收购微梦想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符合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的

及时性。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的要求,在对包含商誉

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

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

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

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

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

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商誉的减值

损失。

    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程序:

    第一步:确定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

    可收回金额以公允价值扣除处置费用和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孰

高进行确认的原则确定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1)按照公允价值扣除处置费用确定的可收回金额

    公司采用收益法对微梦想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测算,

其评估价值为 16,480.29 万元,同时公司估计不会发生相关处置费用,

故确定该资产组的公允价值扣除处置费用为 16,480.29 万元。

    (2)按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可确定的可收回金额


                             10
    a、净现金流量:采用企业经营自由净现金流量,即:净现金流

量=净利润+税后利息支出+折旧和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净

增加。通过对企业所处行业分析,结合微梦想的历史年度数据情况预

测微梦想未来年度的销售收入;根据微梦想的经营管理能力和成本控

制水平,预测未来年度成本、费用及相关税费,并结合近年微梦想各

项财务指标及长期资产情况,测算出预测期内各期税后利息支出、折

旧和摊销、资本性支出以及营运资金净增加情况。通过上述方法预测

微梦想未来各期的净现金流量。

    b、折现率:按照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一致的原则,考虑到收益

额口径为自由净现金流量,则折现率选取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为:WACC=Ke ×E/(D+E)+Kd ×D/(D+E)×(1-T)。选取五年期

国债的到期收益率作为无风险报酬率,结合上证指数及深证指数及无

风险报酬率计算出市场风险溢价,并考虑企业的特有风险,结合同行

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情况计算出β 系数和资本结构,通过上述方法计算

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按照上述方法测算出微梦想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 16,480.29

万元。 根据上述可收回金额以公允价值扣除处置费用和未来现金流

量的现值孰高进行确认的原则确定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

16,480.29 万元。

    第二步: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微梦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 16,480.29 万元,大于其不包含商


                               11
誉的账面价值 4,780.09 万元,不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第三步: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

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

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

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微梦想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 16,480.29 万元,小于其包含商誉

的账面价值 21,494.66 万元, 其差额 5,014.37 万元应确认商誉的减

值损失。商誉为公司收购微梦想 51%股权形成,故对收购微梦想形成

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2,557.33 万元。

    公司于 2017 年一季度对微梦想的经营团队进行优化,加快产品

升级速度,提升内容创作能力和内容展现方式。目前微梦想已经构建

了微博、微信、QQ 空间、知乎账号的媒体矩阵,广告接单也由效果

广告为主转变为品牌广告为主。公司已将微梦想业务纳入到版权事业

部统筹管理,构建互联网原创内容创作、交易和传播平台,聚合优质

原创内容,吸引用户。微梦想有望在 2017 年重振业绩,实现广告营

收和利润的增长。

    综上,公司对微梦想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的

充分性。

    4、公司内部关于 2016 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2017年1月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会议要求对微

梦想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公司财务部门依据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开

展减值测试工作。2017年2月24日,公司初步确定对微梦想计提商誉


                             12
减值准备2035.64万元,公司据此编制了2016年度业绩快报并于2017

年2月25日披露,在业绩快报“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章节

中,就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作了简要说明。在业绩快报披露后,公

司根据负责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

意见,对微梦想商誉减值重新测试,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557.33万元。

公司于2017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在年度报告中确认了对

微梦想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2017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专项补充审议了公司

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公司将持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改

进公司内部运作流程,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披露公司信息。

    (3)请补充披露目前业绩承诺补偿的履行情况以及本次业绩补

偿的具体会计处理,并请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关于该事项,公司说明如下:

    1、业绩承诺补偿的履行情况

    (1)、根据公司与深圳市智能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智能时代”)、深圳市鑫港源投资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港源”)

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微梦想未实现承诺业绩的,智能时代、

鑫港源须进行现金补偿(现金补偿的总额不超过智能时代、鑫港源根

据股权转让协议总计从安妮股份收到的对价现金总额-2000 万人民

币)。本次股权转让协议履行过程中,公司只支付第一笔股权受让款


                                13
2000 万元,余款尚未支付。依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公司不再支

付剩余股权转让款。现金补偿部分已经履行完毕。

    (2)、依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如果微梦想 2016 年度实际实

现的经审计的净利润低于当年业绩承诺的 50%,智能时代、鑫港源除

现金补偿外,还应将所持微梦想剩余 14%股权无偿转让给安妮股份。

为保证协议履行,智能时代、鑫港源已于 2016 年 7 月 10 日将所持微

梦想 14%股权质押给公司,并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股权质

押登记手续。截止 2017 年 4 月 28 日,智能时代、鑫港源所有持有的

剩余股权的变更手续尚在协商办理过程中。

    2、业绩补偿的具体会计处理: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规定微梦想未完成业绩承诺,公司在 2016 年

年报中调整对价支付款。

    (1)、在母公司会计处理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5040.81 万元

      贷:其他应付款-鑫港源                -1008.16 万元

       贷:其他应付款--智能时代            -4032.65 万元

    (2)、在合并报表层面会计处理分录如下:

      借: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5040.81 万元

        贷:长期股权投资                   -5040.81 万元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核查并发表

了认可的核查意见,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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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问询事项三、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9,250.51 万元,同比增长

125.90%,请结合公司的信用政策等补充披露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加

的原因,截至本问询函收到日的回款情况。

    关于该事项,公司说明如下:

    公司原有业务信用政策较上年无较大变化,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同

比增长 125.90%,主要是因为收购子公司北京畅元国讯科技有限公司

引起的合并范围变化影响,期初应收不含北京畅元国讯科技有限公司

的应收账款,扣除该影响数,期末应收账款同比增长 4.19%;截至本

问询函收到日累计已回款 5,157.87 万元。



    问询事项四、报告期末,存货账面余额为 2,534.98 万元,计提跌

价准备 365.04 万元,请结合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存货跌价准备计

提政策等补充披露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具体程序及存货跌价准备的

充分性。

    关于该事项,公司说明如下:

    公司的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政策: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

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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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

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

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

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

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2016 年下半年原纸价格呈现上涨趋势,

部分定单上涨 200 元-500 元/吨,部分定制订单在合同期内无法实现

成本转移,出现减值迹象。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具体程序:

       第一步,判断存货(库存商品、原材料)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公司使用部分品类的原材料生产的产成品成本大于其对外售价,

说明该部分原材料以及利用该部分原材料生产的产成品存在减值迹

象。

       第二步,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1)确定可变现净值应考虑因素:基础是证据确凿,按持有目

的可分为持有以备出售和持有以备耗用。

       (2)计算公式

       a.以备出售的存货(包括商品、产品、材料等)可变现净值=①

存货的估计售价-③估计的销售税费

       b.以备耗用的存货(如用于生产的原材料等)可变现净值=①存

货的估计售价-②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③估计的销售税费

       (3)估计售价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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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为销售而持有的存货

    (a)已签订销售合同,以商品的合同价格→估计售价

    (b)未签订销售合同,以商品的一般销售价格→估计售价

    b.用于出售的材料,以市场价格→估计售价

    第三步,存货跌价准备的确定

    存货跌价准备=存货成本 -可变现净值

    综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报告期内对存在减

值迹象的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于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值的部分

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65.04 万元,上述程序的执行符合存货跌价

准备的充分性。



    问询事项五、报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对上海桎影数码

科技有限公司、中广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计提了减值准备,请补

充披露上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原因及减值准备

的充分性。

    关于该事项,公司说明如下:

    子公司北京畅元国讯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3 月出资 3 万元,

参与设立中广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云),持有中

广云 15%股权。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的规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截

止资产负债表日,中广云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预计该投资账面价值

低于可收回金额,故该项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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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出资 930 万元人民币增资上海桎影数码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桎影数码),持有桎影数码 10%股权。公司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于资产负

债表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桎影数码”发生减值,具体客观证据表现为:桎影数码

是一家深耕混合现实(Mixed Reality,即:MR)的高科技信息技术

公司,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桎影数码处于产品升级研发阶段,

且在 B 轮融资计划过程中,基于桎影数码需要持续投入的状态;故将

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桎影数码”的账面价值与市场估值之间的差

额 139.50 万元,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问询事项六、本报告期,你公司北京至美数码防伪印务有限公司、

北京联移合通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博艾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产生的商

誉计提减值准备分别为 195.81 万元、30.83 万元、14.38 万元,请补

充披露对上述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程序及减值准备的充分性。

    关于该事项,公司说明如下:

    2016 年度,北京至美数码防伪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

至美”)经审计的净利润为-369.72 万元,主要原因系因国家实施了

“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税制调整,公司原承印的地税票据大幅缩减,

公司连续亏损。基于上述事实,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

资产减值》的规定对投资北京至美产生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北

京至美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故该项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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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度,北京联移合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移合通”)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224.33 万元,主要受政策因素影响,互联网彩票

服务业务自 2015 年 3 月起暂停,至今仍未恢复。基于上述事实,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投资联移合

通产生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预计联移合通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

价值,故该项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2016 年 11-12 月,成都博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博

艾”)经审计的净利润为-17.30 万元,主要因公司业务调整,未开展

经营活动。基于上述事实,故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

产减值》的规定对投资成都博艾产生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预计成都

博艾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故该项商誉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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