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股份:关于部分高管、监事、核心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7-06-06
股票代码:002235 股票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5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管、监事、核心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5 日收到公司
部分高管、监事及核心管理人员共计 10 人的通知,上述人员将于 2017 年 6 月 6
日起 2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1、增持人
许志强先生(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叶泉青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秘)、
戴思宏先生(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谢蓉女士(现任公司监事、证券事务代表)、
黄益年先生(现任公司监事,子公司厦门安妮企业有限公司运营总监)、陈利国
先生(现任子公司厦门安妮企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戴良虎先生(现任子公司厦
门安妮企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超级标贴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熊灿先生(现
任子公司深圳市微梦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郝汉先生(现任子公司北京
全版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技术总监)、高辉先生(现任子公司北京版全家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产品总监)
2、增持计划
自 2017 年 6 月 6 日起 2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
二、增持目的
上述高管、监事及核心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
的合理判断,认可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因此计划在未来 2 个月内,合计增持公
司股份不低于 500 万元。
三、其他说明
1、参与本次增持的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及核心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期间
及增持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增持完成 12 个月后,高级管理
人员、监事减持所持股票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规定。违反前述
承诺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2、上述人员本次增持的股份,在持股期间形成亏损的,亏损金额由公司大
股东林旭曦女士承担。
3、公司将继续关注前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