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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妮股份: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2017-10-20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8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
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变更日期:2017 年 6 月 12 日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
[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
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
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此前各期
已披露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五节“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要求,本次变更不会
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
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
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核,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