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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妮股份: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18-06-30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7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协议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约定,
双方针对某一具体合作内容的具体事宜,需另立书面说明,并作为协议的补充协
议。
    2、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暂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
产生重大影响。
    3、协议约定的合作事项顺利开展,对公司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推动“知
识产权大数据”相关业务的快速发展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4、公司最近三年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战略合作事项。


       一、合同签署概况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九次方大数据信息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九次方”)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建立
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合作推动“知识产权大数据项目”
的发展,促进“知识产权大数据”产业的繁荣,不断提升合作价值,达到双方共
赢的效果。

    本次签署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亦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介绍
    公司名称:九次方大数据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凯旋大街建设路 18 号-D1800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 1 号院 6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叁寿
    成立日期:2010 年 8 月 5 日
    经营范围:经济贸易咨询;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数
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技术开发、
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九次方和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甲方: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九次方大数据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2)、甲、乙双方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就“知识产权大数据项目”的业务发展规划、路径、阶段等进
行充分交流, 共同成立合资公司推动“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知识产权云平台”
“知识产权大数据交易中心”在全国落地。
    2、乙方投入乙方旗下所有已经成立的及未来将成立的各省市政府大数据应
用及管理运营公司资源,独家授权甲乙双方合资公司共同开发“知识产权大数据
项目”。同时开放全国业务渠道资源对接安妮股份的相关业务落地,并承诺不引
入其他同业竞争公司,激活各个省市的知识产权大数据资源,九次方大数据公司
本身不再涉足知识产权大数据业务,全部置入合资公司。
    3、双方共同成立知识产权大数据科学院,共同进行知识产权大数据+区块链
的应用研究,将知识产权大数据资源应用到各行各业,推动中国企业科技创新战
略落地。
    4、针对双方的合作业务,双方应成立相应的项目团队,发挥各自的能力特
点和资源优势,共同开展建设和运营工作。
    5、双方可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展览、研讨会等方式,共同对合作的事项
进行宣传推广,共同促进合作事项的稳步发展。
    6,共同筹备知识产权大数据产业基金,利用基金孵化,投资,并购知识产
权大数据及人工智能领域的公司,构建全球知识产权大数据生态圈。
    7、双方同意,对于以上合作内容,双方应尽快开展执行工作。具体合作事
项和收益分配方案,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细化和明确。
    8、双方承诺在合作中始终秉持“紧密合作、共同投入、共享收益、合作共
赢”的原则,对于合作中产生的问题采取积极协商的办法予以妥善解决。
    (3)、协议期限
    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间为 3 年。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作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是推进公司版权服务战略的重要举措。
    2、通过本次合作,对公司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推动“知识产权大数据”
相关业务的快速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3、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合作推动
“知识产权大数据项目”的发展,促进“知识产权大数据”产业的繁荣,不断提
升合作价值,达到双方共赢的效果。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协议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约定,各
方针对某一具体合作内容的具体事宜,需另立书面说明,并作为协议的补充协议。
协议的具体实施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对未来的具体业务合作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备案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