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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7-27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数
量及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调整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
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分析,发表如下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
限制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因此,同意公司对于《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限制
性股票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调整。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部分股票期权
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由于公司原激励对象叶泉青等9人因离职、不在公司担任
职务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
部限制性股票为645,000股,回购价格为5.13元/股,注销的股票期权2,850,000份。
鉴于公司2017年度业绩未达到解锁及行权条件,董事会同意对激励对象回购注销其
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62,000股,回购价格为5.13元/股,注销部分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70,000份。本次共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188,000
股,并注销股票期权3,405,000份。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
数将调整为10名,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2,172,000股,已授予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220,000份。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
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并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涂连东                  刘世平                 刘晓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