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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妮股份:关于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2019-12-18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2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股东张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3日披露了《厦
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9-074)。公司大股东、董事长张杰先生计划自2019年11月22日公告之日起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六个月内;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减持本公司股份合

计不超过11,49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97%)。
    2019 年 12 月 17 日,公司收到张杰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获
悉其减持了部分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
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股数(万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占总股本比例
名称                                                 股)
        集中竞价       2019/12/16   9.39 元/股     405.3400           0.70%
张杰
        集中竞价       2019/12/17   9.34 元/股        89              0.15%

          合计                                     494.3400           0.85%

    (说明:本公告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
五入原则列示, 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1)张杰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2)张杰先生本次减持前自身及其一致行动人林旭曦女士从上次披露《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股份减少》后的累计减持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累计减持股数(万股) 累计减持比例(占总股本比例)

  林旭曦       2591.3575                 4.15%

  张杰         0                         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占总股
               股份性质      股 数 ( 万 占总股本比
   名称                                            股数(万股) 本比例
                             股)          例(%)
                                                                 (%)
           合计持有股份      4598.1894       7.90   4103.8494   7.05

           其中:无限售条
                             3448.6420       5.93   3448.6420   5.93
   张杰        件股份
                 有限售条    1149.5494       1.97   655.2074    1.12
               件股份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 【2017】9 号)、
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
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张杰
先生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
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公司将持续关注张杰先生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