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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妮股份: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实施过半的进展公告2020-01-11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2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实施过半的进展公告


    董事杨超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披露了《厦
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9-075),公司董事杨超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集中
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
易日后六个月内))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1.8909%)。
    公司近日收到杨超先生出具的《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截止

本公告披露日,其减持计划已实施过半,但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根据《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述
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万股)     比例
                          2019/12/25   8.868 元/股     173       0.2973%

                          2019/12/26   8.961 元/股   68.0534     0.1170%

              集中竞价    2019/12/27   8.804 元/股   140.6450    0.2418%
    杨超
                          2019/12/30   8.45 元/股       76       0.1306%

                          2019/12/31   8.578 元/股     122       0.2097%

              大宗交易     2020/1/9    8.19 元/股      120       0.2062%
                              2020/1/10       8.45 元/股        100       0.1719%

                            合计                             799.6984     1.374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2691.0534       4.6258      1891.3550      3.2512
               其中:无限售
    杨超                           597.4644    1.0270      307.8388       0.5292
                 条件股份
                    有限售
                               2093.5890       3.5988      1583.5162      2.7220
                 条件股份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 【2017】9 号)、
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
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杨超

先生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杨超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杨超先生的减持进展情况,督促杨超先生严格遵守法
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

    三、备查文件
    《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