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安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4-29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事前审查,并发表如
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2019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独立性强,专业水准和人员素质较高,按计划
完成了对本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
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江曙晖                  郭小东                   刘晓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