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股份: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2021年4月)2021-04-27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薪酬方案
一、为合理确定公司董事、监事的收入,建立权责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
特制订本方案。
二、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三、原则
1、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水平应与经营责任和风险相适应,与经营业绩密切
挂钩,确保公司业绩目标的实现;
2、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兼顾,建立对创造优良业绩的领导人员的持续激
励机制,促进企业持续优化发展;
四、薪酬构成和标准
1、董事长、副董事长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二部分组成,董事长、副
董事长不领取董事津贴。
董事长基本薪酬为每月 5 万元;董事长年度绩效薪酬=(当年度净利润—
上年末净资产×6%)×2%。当年度净利润低于上年末净资产的 6%时,绩效薪酬
按零计算。
副董事长基本薪酬为每月 2 万元;副董事长年度绩效薪酬=(当年度净利
润—上年末净资产×6%)×1.5%。当年度净利润低于上年末净资产的 6%时,绩
效薪酬按零计算。
2、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和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公司按 10 万元(含税)/年/人标准
支付董事津贴,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在公司全职工作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公司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责任、
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确定薪酬标
准,由总经理负责制定具体方案并予以实施。
3、监事津贴
监事不领取津贴;
在公司全职工作的监事,公司根据其在公司的任职、责任、能力、市场薪资
行情等因素,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确定薪酬标准,由总经理负
责制定具体方案并予以实施。
五、本方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六、其他
1、本方案所述净资产、净利润等数据均以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
果为准,其中,净资产为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数,净利润为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本方案中所述薪酬均指税前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
代缴。
3、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
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